最近一堆過期食品被爆
很大原因是老闆對員工太苛薄
所以爆你..
其實喔
早就不知道有多少過期東西
被我們吃下肚了
好像也還好而已啊
問題來了
所謂的過期 應該只是日期上的迷思吧
假設到期日是4/18、24點
難到我過12點
4/19零點吃就會中毒嗎?
話說回來了
以後廠商會不會乾脆都把有效期限
多打他幾個月
原本保存12個月的
改打保存18個月
是不是吃起來就很安心了?
對不?
——
我有當奸商的潛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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