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趁露營性侵國中少男 暑期營隊負責人判3年

作者: SaintSeven (我喜歡妳)   2024-04-18 18:29:23
自由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41427
趁露營性侵國中少男 暑期營隊負責人判3年8月
新竹縣某生態工作室辦理暑期過夜的營隊,帶隊的負責人陳姓男子竟趁露營時,兩個晚上四度對國中男學生性侵得逞,新竹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共兩罪,處有期徒刑三年八月。但有其他自稱受害家屬認為狼師被輕判,孩子的傷害無法得到彌補,判決結果讓人無法接受。
受害家屬認為狼師被輕判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去年八月十四日,在新竹縣舉辦暑期營隊活動,夜間就地露營,陳男竟趁著晚間眾人熟睡時,潛進某個帳篷,對當時十四歲的小華(化名)熟睡不知抗拒之際性侵。過程中小華雖然驚醒,但不敢出聲,只能繼續佯裝熟睡翻身躲避,但陳男卻不罷休,再次對小華伸出魔爪。
隔天十五日入夜後陳男故技重施,等小華熟睡,又在帳篷內性侵得逞。
事發當時不只一名學生受害,事後有家長因發現小孩出現異狀,追問得知此事,氣憤的向民代陳情並報警,新竹縣市政府教育局獲報也緊急通報各校調查,整起事件才被揭露。
判決書表示,陳男訊後坦承犯行,法官調查三名證人包括未成年證人證詞,均與陳男自白相符,認陳男犯罪事實明確。法官認為,陳男竟為滿足一己私慾,竟利用小華熟睡不知抗拒之際乘機性交,顯不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造成小華身心不可抹滅傷痛,影響小華人格發展及健全心理,殊值譴責。
法官審酌陳男坦承犯行、尚知悔悟,考量陳男有意願與小華和解,但雙方對於賠償金額未達共識而迄未賠償;綜合陳男大學畢業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最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共兩罪,各處有期徒刑三年三月,應執行三年八月。
陳男判決出爐後,有家長認為狼師被輕判,並稱自家小孩同樣受到陳男侵犯,配合司法調查,但證詞卻不被採信,令人痛心,因此向相關社團投訴。
備註:
幹靈老斯,戀童屁甲甲只顧著自己爽,連未成年男童也急著性侵,
反正法官永遠只會輕判,難怪這些戀童屁甲甲沒在怕的!
http://i.imgur.com/kVuoDlO.jpg
你各位以后還敢支持甲甲上街遊行ㄇ?
http://i.imgur.com/cLSXEVr.jpg
噁噁噁噁噁噁噁噁
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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