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本欲建制打卡 指兔姐以「首例會上

作者: unshin (平凡人)   2024-04-18 13:46:59
※ 引述《Ryoma (龍馬)》之銘言:
: 檢察官很認真阿
: 照勞基法規定要有實際出勤紀錄來抓加班費是否有申報不實
: ^^^^^^^^^^^^
: 建議想紅想出頭的檢察官可比照辦理
: 不說立法院有一大掛瑟瑟發抖中、甚至全台議會助理
: 現任的卸任的掛點的通通都能抓來查
: 保證查到退休案件都清不完 ~~
: : 檢察官反詰問時抓著助理的加班時數一直追問有何「客觀加班紀錄」可以確認助理的加
: 班時
: : 數?高虹安一再解釋助理跑行程、在家寫新聞稿、法案等,都是在工作、加班,都有LI
: NE紀
: : 錄可查詢,她在3月13日提出2000多頁對話紀錄,就是要證明助理有真實加班。
: : 高虹安提出的對話紀錄又成了檢察官追問重點,質疑先前高稱換手機後,對話紀錄都不
: 見了
: : ,何以現在又能找出來?高答稱在租屋處的舊電腦中尋獲。連審判長對此都追問「租屋
: 處未
: : 經檢調搜索?」高未回答沒有被搜索的原因,僅表示當初換手機時因雲端容量不夠,所
: 以資
: : 料轉移失敗,之後她遍尋曾經用過的電腦,終於找出紀錄呈堂。
: : 由於檢察官一再追問如何「確認助理加班時數」,高虹安說,對話紀錄就可以證明助理
: 在加
: : 班,但並非助理傳送檔案或內容那一秒才在加班,而且經長時間的辛勞才在那一秒傳送
: 了成
: : 果,這要如何計算加班時數,不過,除了對話紀錄外,還有琳瑯滿目的行事曆,助理的
: 地方
: : 行程,都可以證明加班。
: : 檢察官仍要求高虹安說明「確認加班時數」,高無奈的說,本來她要建一個打卡系統,
: 就不
: : 用填表那麼麻煩,跟黃惠玟討論時,黃告訴她整個立法院都沒有,做了「會上新聞」,
: 她才
: : 打消念頭,仍由黃惠玟統計填表。
就擺明了要搞高虹安呀...
請證明你有加班事實
請證明你某年某月某一天的某個時間有加班
請證明這一個小時報加班,你真的都在加班
要不要乾脆精細到秒算了
中間去上廁所5分鍾,腦袋放空3分鐘,跟隔壁的對話2分鐘,這些都要從加班時數裡扣掉,然後加班費依照比例扣除,這樣才符合檢察官心中的“ 照實申報” 是吧...
以現在搞高虹安的標準,去查所有的藍綠兩黨立委助理,跟你保證全死...
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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