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律師陪應酬遭猥褻 心理諮商53次 噁狼

作者: ptt888 (op)   2024-04-16 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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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溫于德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律師陪應酬遭猥褻 心理諮商53次 噁狼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受僱女律師三年前陪王姓主持律師應酬,席間已婚黃姓中間人強吻女律師的臉頰,更
摸她的鼠蹊部,女律師事後提告,台北地院指女律師被害後共進行五十三次心理諮詢,身
心嚴重受創,依強制猥褻罪對黃男判刑十月;可上訴。
黃男被控於二○二一年四月廿三日晚間與一行人前往酒吧時,違反女律師意願,先揉捏臉
頰再撫摸左腰、下背部、右大腿內側及鼠蹊部,還趁划拳之際,用左手強行十指緊扣對方
右手,划拳勝利後,摟繞對方脖子、強吻右頰。然黃男到案只坦承用手搭女律師的肩膀、
觸碰手部,否認其他指控。
據了解,黃男是王姓律師、某傳媒的葉姓法務長的友人,並媒介該傳媒與法律事務所建立
長期合作關係;北院再根據女律師的證詞得知,進入酒吧後,她的左腰、下背部、右大腿
、鼠蹊部被黃男摸過,她一度閃躲,另她為了保持清醒,刻意前往廁所催吐同時躲避黃男
,但她吐完打開廁所門時,黃男就貼在眼前,並用猥瑣的眼神看她,同時堵住出口不讓她
走,後來因為她聽到有人在門外大喊要尿尿,她趕緊趁機離開。
不過女律師離開廁所後因為沒別的位置,只能坐回原位,此時黃男仍再度摸其左腰、拉其
襯衫想把手伸進裡面,「當下我覺得很煩,但不敢砸老闆的場,只能再度把黃的手撥開」

北院指出,女律師曾於同年四月廿六日至五月五日,向同事務所的律師提及被害過程,並
於二○二二年一月廿六日至二○二三年八月十八日進行五十三次的心理諮詢,可證明黃男
嚴重影響女律師的身心,且未達成和解,依法對黃男判刑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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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已婚黃姓中間人強吻女律師的臉頰,更摸她的鼠蹊部,女律師事後提告,台北地院指女律
師被害後共進行五十三次心理諮詢,身心嚴重受創,依強制猥褻罪對黃男判刑十月
色狼亂摸到法律人,一次關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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