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黃子佼獲緩起訴!立委范雲轟令人失望: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24-04-13 11:32:12
※ 引述《zzyyxx77 (討噓大師77)》之銘言:
: 黃子佼獲緩起訴!立委范雲轟令人失望:為何非重製性影像罪起訴?
: Nownews
: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 藝人黃子佼涉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北檢緩起訴處分,引發社會輿論,12日,北檢發布聲明
: 回應並無輕縱,表示因黃子佼是初犯,且為了保障受害少女權益,才給予緩起訴處分。對此
: ,民進黨立委范雲於臉書PO文指出,針對北檢回應感到失望,質疑為何檢方不依照刑度較高
: 的刑法「重製性影像罪」起訴黃子佼?反而依照刑度較低的兒少性剝削條例「持有兒少性影
: 像罪」起訴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23
第 四 章 罰則
第 35 條
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利用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
以供人觀覽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苗博雅說1部就很嚴重,更何況是7部
我的看法,1部3小時跟1部10分鐘,罰則應該不同
1部10分鐘重複觀看,跟只看一次罰則也應該不一樣
因此應該要每10分鐘X觀看次數X總部數,
1案一罰,這樣才能嚴懲
假設1案罰1個月,那10分鐘看10次乘7部=700個月,這樣罰才符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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