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焦糖最新回應:我不揣測apple限動原

作者: norvasc (Norton)   2024-04-08 12:23:30
請問引述新聞報導有需要當事人同意嗎?如果不用,我整篇發文引用的都是新聞報導,裡面
內容都是當事者公開發文,我一字未改複製貼上。請問這叫代言當事人嗎?
第二,我整篇都在譴責加害者黃子佼,許老師應該不清楚我已查證,在我臉書發文已附上我
為何從Apple公開發文就知道事件加害者就是黃子佼。
第三,Apple去年七月的發文就已有媒體報導(我有把截圖附上留言區),上面提供的線索
夠清楚明白,媒體引述就提及網友紛紛指向黃子佼。換句話說,我不是第一位依據這些證詞
就能推論出加害者為黃子佼的人。相信思考一下Apple提供四個主要線索:1、不是黑人陳建
州2、是這波 #metoo 事件加害者之一,且被公開指認 3、雜誌社舉辦(美少女)甄選活動
4、加害者已經身心俱疲(黃的自ㄘㄢˊ事件),這麼明顯的證詞,以老師的智慧一定也知
道是黃子佼。
第四,我評論新聞,且新聞內容都是公開的,這不涉及當事者隱私問題。這是新聞自由,也
是言論自由,難道評論事件本身,就是代言對方嗎?
第五,當事者主動在限動發文,再由媒體報導,這是我或媒體去掀開傷口嗎?如今這些議題
是社會高度關切的,每個人都可以關心、評論;難道評論新聞時,都有取得當事人同意?
第六、把性騷擾、性侵、購買性剝削未成年與兒童的加害者,跟我評論新聞放在一起比,這
樣類比公允嗎?搞得只是評論新聞跟用證言推斷出加害者的名字,變成同樣都是暴力、不道
德的違法行為,這推論是不是過頭了?
第七,我言責自負,問我幾次我都會說Apple公開講的內容,指涉的就是黃子佼,我到法院
上我一樣會這樣說。
第八,我不會去揣測Apple為何要發那則限動,但我尊重她,不論她是基於什麼考量。另一
方面,我沒有把任何一句她未說過的話說成是她講的
最後,我因為曾經是兒童台主持人,我關心小朋友要生活在怎樣的社會,所以我會繼續高調
黃子佼的惡行。另外,面對演藝圈的壓力,我不會虛晃一招,要戰,就指名道姓「黃子佼」
,就要對背後勢力拳拳到肉,而不是像「彈空氣吉他」一樣。
願大家平安,司法得以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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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基於上述八點 焦糖還是不刪
這就是中山碩的辯論等級嗎...好..好強
有八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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