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會改革 喊確保說謊權 綠營林志潔惹議

作者: Neymar (內馬爾)   2024-04-08 02:25:24
→ amyyamada: https://i.imgur.com/S1dQj7O.jpg111.250.68.126 04/05 19:01
林志潔教授,要不要翻翻看585號釋憲案大法官怎麼說的?
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
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俾能充分思辯,審慎決定,以善盡民意機關之職責,發揮
權力分立與制衡之機能。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
立法院調查權行使之方式,並不以要求有關機關就立法院行使職權所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
料或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原本之文件調閱權為限,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要求與調查事
項相關之"人民"或政府人員,陳述證言或表示意見,並得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
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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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
1. 立法委員的調查權為其輔助權力
2. 針對重大議案本來就有權力傳喚人民及政府官員
3. 對違反協助調查義務者,於科處罰鍰之範圍內,施以合理之強制手段。
不管怎樣,聽證調查,有必要時本來就可以傳喚人民。
現在頂多是怎樣讓立委在執行時,有法可循。
加油好嗎?林志潔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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