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曾嗆重判就安樂死!「德東飆車王」撞死

作者: ETTom (喵)   2024-03-30 12:23:00
※ 引述《MasterHsieh (解鐵棒)》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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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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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記者署名:
: 記者劉人豪/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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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整新聞標題:
: 曾嗆重判就安樂死!「德東飆車王」撞死人 二審輕判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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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完整新聞內文:
: 北市天母號稱「德東飆車王」的41歲男子簡祥宇,2022年3月18日高速駕車行經士東路與跟
: 芝玉路2段口,撞飛正在過馬路的2名女高中生及66歲謝姓婦人,釀1死2傷,一審法院審理時
: ,他至始至終否認犯行,更將錯怪予3名路人突然走出,還稱自己是這起事件的「生還者」
: ,還嗆法官「重判,願簽安樂死」,一審被判4年,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改判2年10月。
: 2023年8月法院開庭時,39歲簡男否認犯行,理直氣壯堅稱自己沒有超速,當審判長問:「
: 知道前面是行人穿越道嗎?」簡則說當時天色昏暗,沒有印象,還狡辯謝姓婦人不是因為他
: 才死,甚至還毫無情感唸出預備好稿子說,「我是這起事件生還者之一」。
: 死者謝姓婦人的朱姓女兒先前出庭時哽咽說,「事發時,被告對我說『誰叫他們往後閃躲,
: 如果往前閃躲就不會撞到了』,且被告不斷強調自己不能被判公共危險,還一直質疑母親邊
: 走路邊用手機,態度惡劣,希望能從重量刑。 」
: 簡男犯案後辨稱,「士林分局新聞稿說我有違規紀錄,實際上是未繫安全帶、路邊停車」,
: 還強調自己真的不是「德東飆車王」,事發後,走在外面都心驚膽顫,真的很難過;最後還
: 對法官說請考量「全台」駕駛的用路安全,若真的被判重刑,願意簽安樂死,審判長聽完喝
: 斥問,「你是在威脅法官嗎,如果判你有罪是法官的錯嗎?」
: 士林地院審酌,簡男完全無視遵守交通法規對於保障用路人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重要性,
: 高速撞擊吳、廖姓女高中生及謝姓婦人,造成2名女高中生均受有多處骨折嚴重傷害,更釀
: 謝姓婦人失去寶貴生命,不思坦認自身過錯,反而一再指摘車禍是3名行人未注意來車,影
: 響交通安全等語,可認其犯後態度不佳,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4年。
: 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29日宣判,撤銷原判決,判簡祥宇處有期徒刑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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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27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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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
: 市區飆車撞1死2重傷重判2年,網路情色圖輕判7年,台灣司法真的好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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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翻了判決,判決四年那次是因為
沒有悔意狡辯 (說沒看到人、人突然出現、行人低頭滑手機)
影片和證據都說有超速(80+),行人來不及反應,沒低頭滑手機。
且平常就有在飆車了。
另外造成一死兩傷,除了要面對與親人永隔之痛以外。
兩個年輕人身上還有多處骨折需要需要面對長時間的復健等,
且還可能復健不成功對走路造成影響,(多處骨折甚至開放粉碎性骨折)
當然也會對學生這個人生精華時段的升學及未來人生造成深刻影響。
外加上被告沒有和解在一審判決的時候 112/9/21,
也就是大約一年半了,被告只有賠償三個被害人每人兩萬的慰問金。
外加上法條有 超速 + 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人
致人死亡或受傷,要加重判決。
所以一審 4年。
我很好奇二審到時候的判決書會怎樣寫。
另外我印象有人說判低的才會上新聞。
很抱歉,台灣的交通判決就算死人了還是那麼低。
有興趣可以去看看我整理的那些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4462798.A.F19.html
順便去法院裁判書系統查察過失致死判的案例。
看看我說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台灣交通阿...
從人民觀念建立、政府主動被動預防、被害人追償就真的是一堆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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