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剴剴虐殺案 陳尚潔社工的權利比社會局大?

作者: neos042 (neos)   2024-03-30 10:37:57
※ 引述《villagermess (我是女生)》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258nukwz
: 一歲童剴剴虐殺案 遇到惡魔保母+無良社工
: 被綑綁 拔指甲 火燒生殖器 對折塞水桶 活活餓死 社工還想要用溢奶死亡騙醫院結案
: https://i.imgur.com/VkMY1Oi.jpg
: (惡魔保母+無良社工)
: https://i.imgur.com/kOWJw2H.jpg
: 1.剴剴當時被外婆申請出養時,新北市社會局施社工有表示,孩子是「可以」在原生家

: 等待領養的。
: #陳社工此時宣稱兒福聯盟已幫剴剴準備好床位
: #若剴剴留在原生家庭有問題你們負得起責任嗎
: #周保母也因此只能配合行事
: 2.周保母當時首度提出加入簽約保母時,陳社工表示會再幫周保母詢問,後來就無下文

: 3.周保母表示領養小孩時,陳社工的回覆無正常婚姻狀態不得申請這個流程。
: 4.周保母後續再度提出加入兒福聯盟行列簽約保母時,陳社工表示因政府政策有改變,

: 時不收保母。
: 5.出養前,陳社工表示剴剴必須先到醫院進行體檢,以示孩子身體狀況,且有說費用可

: 核銷,當時周保母帶著剴剴到新北市亞東醫院進行體檢,當下批價是免自費,112/10月

: 東醫院黃社工有來電打給周保母問費用5165元何時可以補上,黃社工表示,因這筆費用

: 法核銷,所以必須自付,周保母就通知外婆處理,結果陳社工也沒有去處理善後,最後

: 新北市社會局施社工自掏腰包解決這件事。
: 6.經查,兒福聯盟網站公佈領養資格表示,單身者可申請領養程序,但為何當時陳社工

: 堅持無法領養就不得而知了!
: "兒盟之所以不同意將剴剴交給原本照顧的周姓保母繼續照顧,曾在該機構服務人員透

: ,是因為台北市除了補助每名安置費是1.6萬元,高於新北市,且每個收出養個案另補

: 單位10萬元,兒盟要符合條件,必須要找台北市發給證照的保母。"
原PO有提到好幾個點應該追查真相!
這些重點如果屬實,都是能幫助改善制度!
畢竟這是一條幼兒的性命
現在不改,以後或許就會有更多受害者!
我希望所有不分藍綠白 民代,
幫大家追查到底,
這才是有助於改善制度!
還差幾步,希望有民代能查出真相,
千萬不要沉下去,變成指責獵巫、或檢討薪水低!
加油,希望不要讓更多孩子變受虐兒或被剝奪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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