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當初醫院馬上轉診484就不會被告了

作者: youdontsay (不然勒)   2024-03-29 15:03:01
醫療法第73條
醫院診所因限於人員設備及專長能力
無法確定病人之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
應建議病人轉診
當初看診的醫生只要依法轉診
完全不要動患者不要有醫療行為 並保存轉診病歷
現在就不會被告了吧
有無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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