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寶林老闆不來說明要被重罰3萬了!

作者: aa384756 (yst)   2024-03-28 16:45:22
※ 引述《keel90135 (尼可)》之銘言:
: 剛剛看直播
: 台北市已經通知寶林老闆來說明
: 結果寶林老闆居然不來!
: 一早說不來,今天中午又說要來
: 結果到現在還沒出現
: 台北市氣炸下最後通牒
: 5點前要寶林老闆給我出現
: 不然要重罰3萬!
: 寶林老闆不來說明要被重罰3萬了!
這時候就要來了解大陸法跟海洋法的差異
大陸法
立法機構制定框架(立法院)讓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酒致死3到10年 200萬以下
法官裁判時會考量這件事情的嚴重程度為PR多少
PR70罰140萬 PR30罰60萬 最多200萬無法超過
法官沒有權力超越法規 判例權重低
恐龍的不是法官是立委
海洋法
大致框架還是會給議會等機構制定但不會綁死懲罰額度
法官裁判會參考以往案例
假設五年前有個富翁酒駕致死被罰5%財產
現在這個犯人情節更嚴重罰6%
幾年後另一個法官拿這6%當案例往上提到7%
法規沒有訂死罰則 法官有權力改變上限 判例權重高
真·恐龍法官
海洋法更人性化
但缺點是誰知道這種幾百年堆起來的法律屎山有什麼神奇案例
培養法律系人才的難度更高
不只要記六法全書 還要記經年累月堆積起來的判例
你喜歡大陸法還是海洋法?
雖然要改變法系很難
但至少要知道該罵的不是恐龍法官而是恐龍立委
說不定哪天所有立委都被罵到受不了
主動想卸責 改成海洋法讓法官自己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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