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管發生什麼事
不管誰做了什麼
就算報警 被逮捕
其實受害者損失的生命財產
也沒辦法救回來了
最多就是讓加害者賠錢
而且還要犯人有錢也願意賠
才能得到金錢的賠償
至於那些金錢賠償也無法彌補的損失
法律根本也不能做什麼
把犯人送進去給納稅人供著
也因為監獄已經人滿為患
所以能不關就不關
能緩刑就緩刑
能不起訴就不起訴
能和解就和解
更不用說證據不足的犯罪
根本可以會法官當作沒發生過
也未必會積極調查
所以司法現在就是癱瘓狀態了對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