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姊妹淪性玩偶!惡男天天「選妃」性侵 

作者: tinytod (22)   2024-03-24 11:03:01
果然是智障恐龍法官
拿剪刀刺傷後 再性侵
然後 報警後 直接恐嚇
這個叫做認錯??
最好笑的是
家境貧寒是減刑理由??? 也對啦 宗瑞哥超有錢 所以 判個30年對吧
有未成年須扶養 這更好笑 最少關 7 8年起跳 這7 8 年怎麼扶養?
都沒法扶養了 不應該直接判他個無期?
有沒有最愛說人法盲的覺青 來跟我解釋一下
整天米國爸爸的喊 那這個案例在米國會判多久啊?
整天罵人家新加坡鼻屎國 那在新加坡會判幾鞭阿?
※ 引述《ha3810996 (微八嘎囧)》之銘言:
: 直到2023年6月13日上午,阿輝因不滿大女兒交了男友,以送手機為藉口誘騙她到家中,
: 卻持剪刀刺傷其前額、太陽穴、右小腿等處,並在當晚再度性侵,隔天二女兒才決定將所
: 有事實說給老師聽,全案終於曝光。
: 審理時阿輝全部認罪,但辯護人針對逼迫大女兒洗澡開視訊一事主張,當時他們已是分居
: 狀態,大女兒有拒絕之可能,難認有違反意願,但檢警調查發現,阿輝得知小美跟女兒跑
: 去報警,還傳訊恐嚇「什麼事情我沒在怕的,你的證據還在我手裡,我也沒在怕」、「準
: 備輸贏,就這樣而已」、「這次我敢跟你們玩大一點,還有你媽媽的把柄在我手上,還有
: 你姐姐的把柄」,可見不管阿輝是否與小美女兒們同住,亦可以各種方式聯繫並要脅,故
: 上述主張並不成立。
: 小美女兒們也出庭作證,二女兒說幾乎每周假日都會被硬上,暑假則是橫跨周一至周日,
: 三女兒也說每周假日會被逼著口交。
: 不過,法官考量阿輝犯後終知坦認犯行,尚有2名未成年子女須扶養,家境貧寒等,認為
: 檢方求刑30年尚嫌過重,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而對被害人照相罪、強制性交而對
: 被害人照相罪、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違反其意願使少年被製
: 造與性相關之電子訊號罪、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等多項罪名,合併執行15年有期
: 徒刑。可上訴。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23/27059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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