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姊妹淪性玩偶!惡男天天「選妃」性侵

作者: yingjeou (英九)   2024-03-24 09:30:47
我認為性侵犯、對未成年下手的,法官應當酌情化學閹割
不然15年關七年半申請假釋七年半就出來了
電子腳鐐也應當酌情帶一輩子,太噁心了
想假釋也應當讓假釋的性侵犯付費裝腳鐐,他媽的不要只盯著肥宅的A漫,對現實世界漠不關心
※ 引述《h6351803 (蘋果多多)》之銘言:
: 有人能解釋嗎?
: 為什麼有一群人嘴上講著要嚴懲兒童色情創作,
: 或者大罵穿空姐制服跳舞就是物化女性、仇女,
: 結果卻能容許臺灣性侵未成年362次只判15年的這種鳥事?
: 真的要保護女性、保護未成年,
: 不是應該大大加重對這些性侵犯的刑度嗎?
: 結果8年了什麼都沒改,
: 這有什麼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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