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4姊妹淪性玩偶!惡男天天「選妃」性侵 

作者: Sinreigensou (神靈幻想)   2024-03-24 01:05:41
※ 引述 《ha3810996 (微八嘎囧)》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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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姊妹淪性玩偶!惡男天天「選妃」性侵 法院認求刑過重判15年
:  
: ETTODAY
: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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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一名男子與四寶媽交往期間,為了滿足自身性慾,竟逼她4名年僅國中、國小女兒「
: 以含冰淇淋方式」口交、性侵得逞,次數高達362次。台中地院考量男子認罪,檢方求處3
: 0年尚嫌過重,酌減為15年有期徒刑。
:  
: 判決指出,男子阿輝(化名)與4寶單親媽小美(化名)於2022年4月交往,並帶著4個女
: 兒一起同居,阿輝為了發洩性慾,竟將年紀輕輕的4名女孩當作性奴,以握有母親不利證
: 據為由,輪流性侵、指侵4人,或是要求以「含冰淇淋方式」口交。
:  
: 不僅如此,性侵過程中阿輝皆會拿手機拍照,或是逼她們在洗澡時開視訊,讓他截圖,同
: 居1年多來,扣掉生理期來的時間,口交加上性侵的次數至少高達362次,平均每天輪流被
: 迫替母親男友洩慾。
:  
: 直到2023年6月13日上午,阿輝因不滿大女兒交了男友,以送手機為藉口誘騙她到家中,
法律人不是都超愛講比例原則
一樣殺人還要看他手法心態等都會影響刑度
拿為何又會有合併執行這種制度?
就好比這個性侵害案件
性侵害刑法規定一次是關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但是性侵362次合併執行只要十五年,這折扣根本打到骨折
為何這種垃圾制度法界都沒意見
不是應該像獵人賤井塔裡面囚犯一樣
動輒幾百年刑期才符合比例原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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