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根本跟我的文一樣廢吧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24-03-21 12:40:45
呆完就是個鬼島。
政治咖,沒一個懂西方政治傳統,但卻一人一口張嘴就來:民主、專制、威權、獨裁、進步
.....balabala一堆,但根本不吱道自己在說
三小。
法綠咖,沒一個懂西方法律本質,也一人一口張嘴就吹:言論自由、廢死、法律之前人人平
等、無罪推定.....再嗆聲:先滅愚民,再誅法
盲,唯我法綠,呆完稱亡。但根本鬼扯。
你被法綠亡八騙了。
我們東方司法體系,認為,法律之前,最好的
狀況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甚至園君犯下
大罪,最後也可以聞誅一夫紂,未聞弒君。
西方不一樣,西方司法體系,認為,法律之
前,最好的狀況是,你們原被告,不論身份地位財富學識....如何,都可以有和對造進行辯

的平等機會。
至於辯駁過程有錢有權者,可以請大律師、尋
找更多有利自己的人證、物證,甚至利用自己
的公眾魅力取得司法同情,嗯,這還是公平的
。你沒辦法操作,是你沒能力,司法已經給你
公平的操作機會了,你不能怪司法。
大谷只是在操作他在西方司法體系裏,他可以合法運用的機會。而且應該是律師操作的。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其內涵東方、西方認知不
一樣。有錢人為什麼想移民西方各國?嘻嘻。
在西方,軍事上,真理在大砲射程範圍之內;
司法上,真理在金錢支出範圍之內。
※ 引述 《kevin19528 (kk19528)》 之銘言:
: 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這句話
: 經過了今天的大谷一平事件可以說是徹底打破了
: 大谷的實力跟努力的確無法質疑
: 換做是一般球員匯鉅款給組頭
: 早就不知道黑到哪去了吧
: 先被預防性禁賽都有可能
: 今天大谷還被塑造成幫友人還債的好形象
: 而且先生要幫友人還450萬鎂
: 難道妻子都不會不爽或是不知情嗎
: 所以這件事是否只是再次驗證
: 根本沒有平等這回事不論是在法律前或法律後
: 這種屁話堪比我的廢文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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