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血汗!高雄遊覽車禍駕駛疑連開15小時 公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24-03-21 11:31:44
: : 血汗!高雄遊覽車禍駕駛疑連開15小時 公路局:最重開罰9萬元
: : 高雄一輛遊覽車20日晚間行經仁武區水管路一帶,因駛入機車道撞擊國道涵洞,導致1
: : 4傷。據了解該名駕駛疑早上5點多就出發,到事發晚間8點已過15小時,有超時的疑慮
從早上5點多出發 到晚上8點超過15小時 這個只是推估的工時
但公路總局對駕駛工時的看法是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1592
公路總局官員指出,公路駕駛的工時管理並非根據行程長短,過去交通部、勞動部針對公
路駕駛所做之勞檢,和《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與《勞基法》相關規定皆一致,就是根據
「手握方向盤時間」,綜合「休息時間」判定駕駛是否超時。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也規定,當車子不動時,並不計入規範的10小時之內,公路總局
官員說,駕駛到達目的地後,若有超過1小時以上處於休息狀態,這休息時間就不算在工
時裡,換言之,蝶戀花旅行社此一日遊行程的14小時內,駕駛若有逾4小時是休息時間,
即符合10小時法定工時的規定。
乘客有可能下車玩的時間不到5小時嗎 法律又沒規定這休息時間必須連續XD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03&flno=19-2
而且是連續駕車四小時以上才需要有三十分鐘休息 而且還可以分兩次十五分鐘
你斷斷續續開車 斷斷續續休息 對公路總局來講都是可以的
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啦 這就是我們偉大的民進黨政府給出來的標準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225992
小英的美珠表姊也說過 待命時間算休息阿 因為
國道5號遊覽車事故,外界聚焦駕駛工作是否超時。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育敏17日
施政總質詢時詢問新任勞動部長林美珠,駕駛在車上等待時間是否算工時?林答詢表示,
不受雇主拘束、能自由支配時間就算休息,「可以把門關起來,散散步、做做操、聽聽音
樂」
所以 現在就認定司機有超時駕駛 稍嫌速斷 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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