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我跟進美國、印度禁用? 唐鳳:TikTok

作者: analiya (莉雅)   2024-03-20 20:01:13
※ 引述《Ophiuchus (尋找傳說中的廚具)》之銘言
: 我跟進美國、印度禁用? 唐鳳:TikTok就是危害產品
: 024-03-19 18:21 聯合報/ 記者歐陽良盈/台北即時報導
: 美國眾議院和印度對TikTok(抖音)祭出禁令,民進黨立委邱志偉今天在立法院院會質詢
: 數位部和政府立場。數位部長唐鳳答詢,只要境外敵對勢力可實質控制的,無論直接或間
: 接,都定義為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簡稱危害產品),TikTok現在就是危害產品。
説得好,只有一個小問題。
在台灣的法律體系下,“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澳門、境外敵對勢力”并列。
tiktok屬於大陸地區實質控制,不屬於境外敵對勢力。
要不依法行政,要不改法律。
至少目前,台灣法律上從來沒有把南極大陸(cpc、prc)視爲境外敵對勢力,既不是境外、
也不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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