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綠委揭機構「盡可能出養」關鍵 傾向找便

作者: ThisisLongID (長哀滴)   2024-03-19 13:24:25
綠委揭機構「盡可能出養」關鍵 傾向找便宜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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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昀岫
近期各界關注一歲男童剴剴疑遭虐死案,民進黨立委劉建國認為,並非社安網破洞,而是
人為因素無法及時啟動並連結;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指出,以兒福聯盟為例,國人完成收
養需10萬元,外國人士則需支付8000美金,但時間愈長、媒合機構要付的錢愈多,所以會
傾向找便宜的保母,並盡可能地出養,畢竟機構不想做賠錢的事,只是如此一來就難以確
保品質。
林淑芬今天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剴剴的外婆和保母簽約,但支付保母費的卻是兒盟,「
這樣的對價關係不太對」,出養過程花費愈久,需要付的錢愈多,為什麼機構會冒著可能
賠錢的風險做這件事,所以往往會找便宜的保母,品質自然難以確認。
衛福部長薛瑞元說,這是之後要修正的機制,希望走委託安置流程,以剴剴案例來看,原
先的保姆每月費用3萬元、疑似虐死他的保姆則為2.6萬元,林淑芬質疑「剴剴案不是漏接
,而是社會安全網本身破洞、不安全」。
薛瑞元表示,現在就是發現問題,需要糾正,「我們執政8年你才說要糾正過來?覺得滿
遺憾的」,林淑芬表示,這在道德上風險太大了,運作上會讓保母的服務尋求最便宜的、
風險就更大,出養也要保證成功,否則就會賠錢,無疑是把待出養的兒童推入深淵、道德
性風險瑕疵太大,令人相當遺憾。
林淑芬指出,依據兒盟收養媒合服務收費金額及項目表,依照「國內服務」收養,第一階
段「申請與準備教育課程」,需支付新台幣2萬元、第二階段「收養評估審查」,需支付
新台幣2.5萬元、第三階段「媒合暨共同生活與法院送件、裁定後服務」,需支付新台幣
5.5萬元。
如果是「跨國境服務」收養,林淑芬指出,第一階段「申請與媒合」,加上第二階段「簽
約至送件」需4000美金,第三階段「送件至認可確認」同意需支付4000美金,總計8000美
元。
劉建國質詢提到,食安、兒虐都不是現在才發生,過去發生的相關事件與內容,都應該可
以因應,此案不是社會安全網破洞,而是人為因素導致,無法及時啟動與連結,造成孩子
在安全範圍裡,遭受最痛苦的折磨、被極盡虐待,公部門卻直到最後才知道,甚至不是政
府機關主動發掘,這個事情需要好好檢討,社政、衛政到警政,到底哪個環節出問題?
薛瑞元坦言,很多環節都出問題,第一點在新北市社福中心,剴剴的生母將孩子生下後就
消失,真正要處理的應該是孩子的問題,重點卻被放在如何完成收養程序,「一下子丟給
兒盟,等於孩子就沒事?到現在新北市還沒結案,也沒有評估孩子是否得到最佳照顧」。
薛瑞元表示,過程中,祖母已聘請另外一位保母照顧一年,期間沒有問題,兒盟接手後卻
把小孩從原保母手中移開,交給另外一個縣市的保母,這樣的行為就非常奇怪。劉建國追
問,為何出現這種行為?卻未遵循監護人的意見安置孩子?
薛瑞元解釋,像兒盟自營照顧機構,也沒有自己的寄養家庭和配合保母,但又認為與保母
不是契約關係,不想或沒有能力對保母監督管理。劉建國指出,難道小朋友生命是物品?
誰比較便宜就誰處理?薛瑞元強調,他不知道是不是這個原因,但這是一個可能的原因,
現在就是處理改善。
劉建國說,現在要求評估、媒合、訪視等流程不能由民間機構統包,由地方政府來做,因
為地方本來就有委託安置系統,且有定期機制監督執行狀況,這也是未來要檢討改善的部
分。
劉建國也問,這已是命案,是不是間接殺人?薛瑞元表示,「不敢這樣說」。薛瑞元指出
,兒少權法草案已提出這點,但部分地方政府、民團與專家反對,認為維持現狀比較好。
應安排擴大全國縣市會議,看哪幾個縣市反對。上部分歐洲國家的收出養由政府把關,如
此不會有機構落差,但台灣目前由收養機構自行安排,以至於收養人,一定要到出收養孩
子縣市接受當地媒合機構課程,但評估費用不一。薛瑞元說,這次兒少權法修法也納入調
整。
https://udn.com/news/story/123967/7839441
兒福拿了一堆捐款 中途孩子斤斤計較保母費 急著把孩子脫手收出養費
怎麼聽起來比起愛心社福更像是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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