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彰化離譜國三生 校車上指侵女同學20分鐘

作者: ptt888 (op)   2024-03-18 07: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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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曾健佑
3.完整新聞標題:
彰化離譜國三生 校車上指侵女同學20分鐘...賠50萬確定
4.完整新聞內文:
彰化1名國中3年級少年搭校車途中,擅自將手伸進一旁女同學褲中摸下體、指侵,無視還
有其他同學共乘,少女因膽小不敢反抗,20分鐘後抵達校門少年才停手;法院一審判少年
應給付少女、其父親50萬元,少年上訴稱無力負擔,只能賠6萬元,二審認為無理由判處
駁回,全案確定。
少女主張,她2022年9月1日早上7點多搭乘校車要上學,男同學趁著坐在她旁邊時,沒經
過同意就手伸進她運動褲、內褲,還撫摸其下體、指侵長達20分鐘,直到校車抵達校門前
對方才停止,而少年犯刑事強制性交罪部分已被法院裁定交付保護管束。
少女說,少年當時行為無視車上還有其他同學共乘,利用她年僅15歲,心智尚未成熟,本
身又膽小無力反抗的心理對她性侵,造成內心陰影、睡眠不佳,甚至對男性有防衛心裡,
其父親也因單親照顧女兒,不捨她飽受煎熬,2人一共對少年求償200萬元。
彰化地院一審時,少年表示自己仍在就學,由父親扶養,但父親還要照顧母親,以他能力
只能負擔6萬元,認為對方求償金額過高,無力負擔。
一審認為,少年對少女強制性交,對其日後身心發展、兩性互動影響深遠,少女父親也須
付出更多心力照顧、教養與輔導,精神上也受有重大痛苦,經考量雙方學歷收入、侵害程
度等,判少年應給付少女、少女父親各30萬元、20萬元,一共50萬元。
少年不服上訴,仍認為少女求償金額過高;台中高分院二審查,少年目前就讀高中,無財
產、無收入,其父親則有工作,經斟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少年對少女侵害行為
等,認為一審判處給付50萬元適當,判處駁回其訴,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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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少女求償200萬
彰化地院一審時,少年表示自己仍在就學,由父親扶養,但父親還要照顧母親,以他能力
只能負擔6萬元,認為對方求償金額過高,無力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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