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民事和解=刑事輕判?這是什麼爛司法。

作者: kcj001 (kcj001)   2024-03-18 01:48:13
各位晚安
常聽法律人講,民事歸民事,刑事歸刑事,刑事無罪
但民事可能判賠,刑事判決亦無法拘束民事判決。
如果依同樣的邏輯,民事求償案件即使和解了,刑事
上也不應該輕判才對啊,為何許多法官看民事和解了
刑事就判個緩刑或易科罰金就完事了??
譬如詐欺犯騙了受害人50萬元,詐欺犯只要賠這50萬
元給受害人,以達成和解,就可以在刑事上輕判或緩
刑,可是,這50萬元,本來就是還給受害人的,當然
實際上可能賠更多,但賠多、賠少,不該能為輕判的
理由啊,不然就是變相花錢換免坐牢,不是嗎。
所以說,在法官眼裡,正義是可以用錢衡量的嗎?
如果正義可以用錢衡量,那我很好奇法官自己的至愛
至親之人,會是多少價碼?
有沒有這方面的八卦?
(有人會說打死不和解就好,可是官司打完,對方也
脫產,而且和解不一定全賠,能賠5、6成就偷笑的,
實際上,更多是原告在無奈、無助之下才答應和解的
,不一定真心原諒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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