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重機上國道自行報警又盧4小時...嗆「想告

作者: TllDA (踢打)   2024-03-17 19:59:18
重機上國道自行報警又盧4小時...嗆「想告傷害」 3騎士身分曝!
ETTODAY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YouTuber「OWL貓頭鷹交通書」、網紅「通勤者之歌」等3人,為爭取開放重機上國道,昨
(16)日分乘3部重機騎上國道10號,騎不到1公里便停於避車彎,並打電話報警,表示願意
接受罰單。警方到場後開立罰單,但騎士不願配合車輛移置保管,在國道上僵持4個多小
時,甚至有騎士聲稱腳扭傷,要對員警提告傷害罪。
國道10號旗山端16日中午12點多有3部重機闖入,警方獲報時,赫然驚覺報案人竟是3名當
事人,主動報案要求警方開單,不過不願接受拖吊。
警方到場時,發現是56歲許姓男子、29歲黃姓男子、36歲楊姓男子分乘3部大型重機,由
國10旗山端交流道駛入國道,騎不到1公里,便停於避車彎後向國道勤指中心報案,現場
除製單舉發外,並依法當場執行移置保管。
不過騎士要求員警提出合理法條才能拖吊車輛,警方指出,有關大型重型機車違規拖吊、
排除下國道,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制規則」第25條第1項7款規定,汽車行經高速
公路及快速公路時,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2第1項規定,須移置保管的車
輛,除予以舉發處罰外,並依規定拖離其車輛,其所需費用由汽車駕駛人或汽車所有人負
擔。
而騎士在場和警方僵持不下,並堅持不下車,並稱身體不舒服,員警拉著騎士要他下車再
說,最後騎士疑似腳抽筋無力跌倒在地,並稱腳扭傷,要對員警提告傷害,雙方於國道上
僵持近4個小時。
最後員警聯絡拖吊業者到場,協助將車輛拖吊至保管場,3名騎士於繳納移置費用後領回
機車離開,前後耗時約6小時。
據了解,3名騎士是為了爭取路權,希望讓重機合法騎上國道,而騎士分別是擁有3.4萬人
追蹤的YouTuber「OWL貓頭鷹交通書」、5.4萬人追蹤的網紅「通勤者之歌」。
國道警方強調,現階段高速公路仍未開放大型重機行駛,違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2條第7項第1款舉發,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車輛並得當場移置保管。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317/2701900.htm
飆仔真的很會搞笑,新聞邊看邊笑
上國道如果看到警察,就說警察小題大作
上國道如果沒有警察,就自己打電話報警,然後說警察小題大作
蒿兔鷺鷥
https://imgur.com/KhrPFJu
路權追求者說"沒有罰單就是沒有違規",違停也常常沒罰單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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