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吳子嘉指控買疫苗A了1億美金 陳時中: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4-03-16 12:00:28
※ 引述《nicolaschen2 (ii)》之銘言:
: 其實按照法條,要說牙醫仔貪污,真的有點困難(檢察官要故意裝瞎不起訴,完全可以找到
: 一堆理由的),但背信應該是蠻有機會的。
背信罪是最難成立的法條(大約86%,這是背信+重利的統計),沒有之一
連號稱最難成罪的侵占罪
成罪率都比背信罪高
: 背信罪主要構成要件有四:
: 1、替他人處理事務:衛福部長、行政院長替人民採購疫苗。
法院見解認為公務員為國家做事情可以成立背信罪,這點沒有問題
這時候的他人指的是國家,因為背信罪是非告訴乃論,所以要有國家進行起訴
: 2、故意的意圖:明知買貴(他在fb承認買貴),仍故意進行。
這個是背信罪成立的大魔王關卡
張三委託李四購買張三急需的藥物
李四看張三急需藥物,沒有在市場比價,買了較貴的藥物
張三能不能告李四背信罪?
法院的見解是要綜合李四的意圖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如果李四是一個反社會人格,就是故意要買貴噁心張三,那沒問題就是背信罪
但是李四知道雖然買貴,但是張三急需藥物,即使貴也要快點買到不要跟廠商議價,那麼連起訴都不會起訴
事實上最難的事情就是證明李四是反社會人格
: 3、違背任務的行為:明明有便宜又好的疫苗,卻故意選貴的。
公務機關最難發生違背任務的行為,採購不管所有文件都要會計蓋章
會計本身就會審核是否合理
如果有背信罪,那麼通常會計也會一起被關
如果要騙過會計的話,那多半成立貪污罪不是背信罪
: 4、對被害人造成損害:買貴的疫苗讓全民買單。
法院認為損害要以總體利益觀看,包含未來利益也要算進去
還是用李四買藥的案例
法院在審判的時候就會問檢察官一句話,如果李四認真跟廠商議價,前後拖了三年的時間買到藥物
算不算符合張三的利益?
檢察官就要證明張三的病情不嚴重,拖個三年也不會怎樣,不然就是不用議價三年,議價三個月就可以,而且這三個月張三的病情絕對不會惡化
: 他每個要件應該都有踩到。但台灣司法像月亮,遇到党就不一樣。就算告他跟騙神仔背信,
: 大概也會被檢察官不起訴吧!
因為法盲只會說文解字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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