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誇張!菸商違法向未成年廣告「加熱菸」

作者: AntiEntropy (詰襟の少年)   2024-03-13 22:38:16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鄒尚謙
3.完整新聞標題:獨/誇張!菸商違法向未成年廣告「加熱菸」 與女模互動還可抽iPhone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rvVrDAs.jpeg
加熱菸在台尚未有合法廠商,
不過董氏基金會近日接獲家長投訴,
表示已有菸商向「超商店員」進行行銷示範教學。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
檢舉人的孩子甚至未滿20歲,
超商打工只要滿16歲就可以,
不排除菸商已對未成年青少年進行菸品行銷宣傳,
明顯有違法情事,且稽查人員今日到會場稽查,
直接查獲違法加熱菸,更直呼「好誇張」。
林清麗表示,
昨日開始接獲多名家長投訴,檢舉菸商「IQ*S」
預計今日在五股展覽館的超商產品展示會上,
向店長及店員廣告行銷加熱菸產品,
透過Showgirl向店員們介紹加熱菸功能,
以有獎徵答與遊戲方式互動,
答對就送現金卡和禮品卡,還可以抽iPhone。
「會場中不排除有未成年的青少年。」
林清麗說,一名家長指出,
他的孩子和同學僅18、19歲,
但去年9月早已經參加過類似的展示會,
回來後孩子們對加熱菸功能倒背如流、
躍躍欲試加熱菸,還拿著禮品卡分享給同學。
且16歲就可以到超商打工,
活動現場不排除有未成年的青少年。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律師游開雄指出,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
廣告未經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菸)或
其必要組合元件(加熱菸器)。
製造或輸入業者違法廣告指定菸品或
其必要之組合元件,依同法第27條規定,
可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台灣目前未核准任何的加熱菸,
菸商不論是對誰,
以說明會方式廣告行銷加熱菸,明顯已違法,
請政府立即開罰並制止再發生類似的廣告行為。
林清麗表示,
菸商預計在會場中舉行50場的活動,
分別針對超商店員、店長開不同的場次;
目前已向國健署、衛生局分別提出檢舉;
上午更請新北市議員張嘉玲要求衛生局下午前去稽查,
而新北衛生局人員今日到會場稽查時,
確實現場查出目前尚未合法的「加熱菸」器具,
稽查人員更直呼「好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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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828836
6.備註:
一定是菸商帶壞年輕人,
不可能是小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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