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健身教練偷吃人妻!瘋傳鹹濕訊息示愛 「

作者: JAL96 (JAL96)   2024-03-08 14:51:49
1.媒體來源:三立
2.記者署名:陳韋劭
3.完整新聞標題:健身教練偷吃人妻!瘋傳鹹濕訊息示愛 「喜歡在寶貝嘴裡出來」曝姦情
4.完整新聞內文: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台南一名邱姓人妻與郭姓健身教練發生婚外情,還對劉姓丈夫提出離婚,劉男從妻子的手
機中,發現2人間互傳「交往都還沒兩個月就說你不想戴套套」、「寶寶第一次跟我愛愛
就去舔舔」、「喜歡在寶貝嘴裡出來」等鹹濕對話,憤而對郭男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審理
後,判郭男須賠償20萬元。
劉男主張,邱姓妻子2021年間加入一間健身房會員後,經常以運動健身為由外出,偷偷與
一名郭姓健身教練交往,兩人陸續在郭男住處發生多次性關係;之後妻子以各種理由要求
與他離婚。他央求妻子回心轉意。2022年12月間,他告知郭男妻子已婚身分,制止郭男破
壞他的家庭,但郭男不予理會,仍繼續與邱女維持不正常男女關係。
劉男指出,2023年1月17日,他從妻子手機中,發現妻子與郭男2人互稱「寶貝」、「寶寶
」互道愛意,還互傳「好想現在去好好吃了寶貝」、「想在寶貝腿中間一直舔舔」、「很
喜歡在寶貝嘴裡出來,寶貝吞下去後那種妳是我的感覺真好」、「你跟我交往都還沒兩個
月就說你不想戴套套」等曖昧訊息,他與妻子於去年2月離婚,並對郭男提告求償100萬元

郭男應訊時辯稱,原先不知邱女已婚身分,直到2022年12月16日劉男主動與他聯繫後,才
知道邱女已婚,他並未介入劉男與邱女間的離婚協商,期間也未與邱女有發生任何性關係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郭男知道邱女已婚身分後,二人於該段期間內仍存有逾越普通朋友
間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親密交往。斟酌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被告行為態樣、
原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判郭男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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