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北市國小師騎車撞違停併排「釣蝦場貨

作者: icoann (穿夾腳拖打籃球)   2024-03-08 13:39:14
微罪不舉的意思沒人看懂嗎?
他叫你違規的不能檢舉不是叫你隨便違規
而是叫你後果自行負責,跟自立自強有異曲同工之妙
反正權利稅金他們全都要,義務跟風險這種東西給出事的人自己承擔
反正死一死再出來洗地就好了
可憐吶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