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不開放檢舉的這10項 哪項最便民?

作者: cdcardabc (覺得難笑就給個推)   2024-03-07 14:58:36
好奇如果40%的身障律師過世
而且被排到不分區前十
這個排擠身障的福利的無恥法案還會過嗎
※ 引述《a5687920 (苦大師)》之銘言:
: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第31條第6項)
: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第31條之1第2項)
: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第31條之1第3項)
: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第50條第2、3款
: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
: 車(第55條第1項第1款)
: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
: 第2款)
: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第55條第1項第4款)
: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
: 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款)
: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
: 栓前停車。(第56條第1項第3款)
: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第56條第1項第10款)
: 我個人覺得 5.7.9.10 不開放檢舉真的最便民
: 尤其是殘障車位 每次停車場都沒位置 但殘障車位都是空的
: 有時候想停一下又怕被罰 真是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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