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拍板!違停、臨停等十種交通微罪 不

作者: johanzhou (johan)   2024-03-07 14:18:39
我去年考汽車駕照筆試一百分,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
※ 引述《stewartqq (涼a)》之銘言:
新聞前面有提到是為了職業駕駛的工作權所以這些違規事項「微罪不計點」(不小心沒留下原文)。
但當初我在練筆試的時候,題庫裡有很多是針對職業駕駛出的題目,所以我猜交通部以前對職業駕駛是有特別要求不能違規的吧?
有種把那些職業駕駛的題目拿掉==,再說了職業駕駛不是也需要考執業的證照嗎?憑什麼有照的職業駕駛不用守規矩?還是說因為職業駕駛的關係,我們這些非職業駕駛也跟著受惠,可以微罪不計點,真的是好開心呢!
: 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項目包括:
: 1、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隨便啦,反正死了是你家的事。
: 2、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
幹,你一心多用不好好注意路況,萬一撞到我,他媽的這根本有夠危險駕駛的耶,等到我被撞死才要重判三年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嗎?看到警察再收起來就好。
: 3、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欸不是都說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了?難道是我理解錯誤嗎?這些列出來的不是微罪?到底是?看不懂耶……
我看到第三點開始自我懷疑是正常的嗎?
: 4、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倒車沒有燈光是車子壞掉嗎???大車倒車如果撞死人才要來重判嗎?這個很嚴重吧?以後都不需要多派人力指揮大車,大家運氣好不會出事,運氣不好是沒有拜拜,不予記點罰鍰比人力便宜很多讚讚。
: 5、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
: 臨時停車
快車道臨時停車?蛤?
: 6、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是在哈囉?會阻擋到消防車出入就是不行,我家燒起來要怎麼辦?
: 7、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逆向停車?我懷疑我根本不應該拿到駕照……
: 8、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
: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
現在全台灣都是我的停車場囉~~反正遇到警察才會處以罰鍰,停車費貴了一點點而已,超級方便的啦!
對了,騎樓不是本來就可以停汽車嗎?
: 9、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
: 或消防栓前停車
消防栓前面停車,萬一有縱火犯來燒我家,沒有消防栓可以用怎麼辦?還是現在失火,消防栓都沒屁用?那麼路上的消防栓可以拔一拔嗎?拔掉還可以多停幾台機車或是汽車。
: 10、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多好多停車位,開心:)
: 另外,當場舉發案件始予記點,逕行舉發(包含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記點。自
: 費參加講習扣抵違規點數2點,由一年一次為限,提高至一年二次(4點)。
: 交通部說明,本次修法雖限縮部分輕微違規項目不予民眾檢舉,但不會因此而降低執法強
: 度,也不會有處罰漏洞;各類駕駛人如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之違規行為,均須處罰鍰
: ,並依情節依條例規定併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等之處罰。
嗯……我的邏輯打結了……我真的不懂……
有沒有專家學者可以來解釋一下
可能我受的教育不多……
好崩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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