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行政院通過修法 10種「罰鍰1200以

作者: galilei503 (鼓山小早川瀨那,參上!)   2024-03-07 11:46:58
精簡整理一下
以後不開放下列交通檢舉:
1.不戴安全帽
2.騎機車滑手機
3.汽車內抽煙
4.汽車倒車不注意行人
5.人行道,騎樓、斑馬線臨時停車
6.在路口、公共站臨時停車
7.逆向行駛,並排停車
8.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9.被警察抓才記點,科技執法及民眾檢舉案件不予記點
在道安跟民怨之間取得平衡?笑死
民眾抱怨就代表民眾欠教育
當初機車不戴安全帽
直接罰到民眾每個都乖乖戴好
結果現在民眾抱怨之後你就退縮
那民眾如果想要槍支
政府要不要再槍炮與民怨之間取得平衡?
如果民眾想要吸毒
政府要不要在吸毒與民怨之間取得平衡?
那為什麼民眾想要交通違規
政府就可以在道安與民怨之間取得平衡?
道路安全關乎人命
照理來說是不能妥協的事
結果你在那邊怕民眾抱怨?
是怕沒有選票吧?
台灣自1997年開始強制佩戴安全帽
現在變成警察看到才開單
從今以後全台跟離島一樣
都不用戴安全帽了,笑爛
反正避開警察常走的路就好
逆向騎車也可以隨便騎了
反正只是一小段路
沒有那麼剛好會被警察看到
三寶直接大解放
以前還會怕被行車記錄器檢舉吃罰單
現在直接無敵了
我就在你行車記錄器面前逆向
反正你也檢舉不了,笑你無能
違停也可以隨便亂停了
反正只是一小段時間
就不信你打110警察可以來這麼快
反正以後
票進的來,人死的去,選舉發大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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