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我不做了!丟下客人遭念 女衝櫃台打老

作者: LJer (jason)   2024-03-07 08:33:02
我不做了!丟下客人遭念 女衝櫃台打老闆
tvbs記者 蔡欣妤 / 攝影 施協源 報導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416191
新北土城一間按摩店,有熟客自告奮勇,找老闆學技術當員工。不過她工作期間,經常不喜
歡幫客人洗腳,才上班第5天,一句我不做了,就騎車離開,留下錯愕的客人,老闆趕緊回
店裡接手,並且傳訊息念她,她居然馬上調頭回店裡對老闆破口大罵,還動手毆打,現在老
闆考慮對她提告傷害。
按摩店櫃台,騎士連安全帽都還沒拿下,就怒氣沖沖對著老闆吼叫,情緒相當激動,客人急
忙勸架,還是攔不住騎士出手推打,老闆差點往後跌倒。
按摩店老闆:「她已經不做了,她可以不要做啊,為什麼要對我暴力這樣,還動手打人,這
不對的。」
原來動手的女子,不僅是按摩店熟客,還是員工。
新北土城一間按摩店,年前缺人,熟客洪小姐自告奮勇說要幫忙。老闆教她按摩手法,可是
發現她工作期間挑客人,還不喜歡幫客人洗腳,上班第5天,放著按摩一半的顧客不管,一
句「我不做了」就騎車離開。
老闆接獲通知,趕回來店裡幫顧客按摩。傳訊息念對方幾句,她就氣得騎車調頭回來,不只
朝老闆破口大罵,還動手打人。
按摩店老闆:「客人說她有幫我泡腳,她跑出去了,我覺得是說,半個多小時客人等這樣,
我們做生意不能這樣。」
警方以車追人,找到洪姓女子,老闆考慮提告傷害。而他們之間只是口頭答應幫忙,沒有正
式聘雇關係。不過如果是一般簽約的工作,員工沒有正當理由,連續曠職3天、或是1個月曠
職6天,雇主可以合法終止勞動契約,保障自身權益。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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