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最忙市長!高虹安涉貪案 3個月將跑8次

作者: wfelix (清雲)   2024-03-06 15:34:08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 引述《Mesenne (姆咪姆咪)》之銘言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最忙市長!高虹安涉貪案 3個月將跑8次法院
: :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汙案,台北地院從今天(3/6)起,進行為期3個月的密集審理,早上9
: 點
: : 半依高虹安指控檢方誘導認罪部分,法官勘驗偵查光碟並比對筆錄內容,讓雙方表示意見
: ,
: 這抗辯就外行了
: 四個助理三個認罪
: 就算抗辯這三個在偵查中的認罪是被誘導的
: 那又如何
陳昱愷在應訊影音中,也說不清楚黃惠玟跟高虹安之間如何約定運用公款,他只是聽命行
事,但他確實有工作跟加班,因在立法院工作幾乎天天都要加班,從沒期待會有加班費,如
果有給就是多的,他不了解發給他的錢到底是加班費或是獎金,他根本不知道到底怎麼計算

這看起不像是認罪啊,更不像是指證高虹安
陳昱愷既然說他有加班,那就沒有虛報加班費貪汙的問題
現實上立法院的加班費預算幾乎都被請領一空
(也就是法定額度內的助理加班費幾乎每個立委都請到滿)
如果照陳講的他天天加班的話
你把他的法定加班費額度報滿也不夠啊
對了 之前因為偵查不公開 所有資訊只能聽檢方一面之詞說他們認罪咬高虹安
現在是公開審判,如果助理應訊時講的和檢方對外發表的新聞不一致
那就差很多了好嗎
: 法官問那三個認罪的
: 你們偵查中認罪是真的認罪還是亂認的
: 那三個肯定回答:我是真的認罪
: 啊不就沒戲唱
結果今天新聞出來 勘驗結果顯示
那三個中有兩個在應訊時說不清楚到底誰規定的
但有兩個都指證說是聽從黃惠玟的命令
然後是聽黃惠玟說這是高虹安指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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