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通部邀集相關團體討論違規記點與檢舉

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2024-03-04 14:31:20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楊竣傑
3.完整新聞標題:
交通部邀集相關團體討論違規記點與檢舉修法 達5點共識
4.完整新聞內文:
去年六月上路的違規記點新制,引發職業駕駛不滿,交通部提出「微罪與民眾檢舉不記點
」修法方向,雖獲駕駛團體認同,卻遭路權團體痛批道安走回頭路。交通部今天上午邀集
12個民團召開「違規記點及民眾檢舉之檢討」座談會,交通部會後稱達到5點共識。
經過約2個半小時座談,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會後表示,今天達5點共識,
首先為包含共同目標為提供完善道路交通環境,其次是完善道路環境有兩個面向課題,包
含完備道路設計規範,及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
第三點共識為提供道路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第四為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及相關保護設施完
善,第五點則是現行因道路環境因素導致違規臨停及停車而致機車駕駛人有未依規定行駛
車道的情形,應考量在記點範圍外。
針對提供道路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林福山解釋,交通部每2個月會邀集2個縣市討論,以
六都直轄市優先,也會邀請路權團體及各職業相關團體參與;另外每3個月會公布縣市執
行情形。至於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則由路政及道安司在今年6月底前邀集民間團體共同研
商。
至於相關修法、檢討的面向,林福山指出,周四要送進行政院會,涉及「違反道路交通管
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的部分,因為是法規命令,由交通部與內政部會銜即可
。也會把最高罰鍰項目1200元以下的部分納入檢討,包含違規臨時停車、違規停車、騎機
車手持行動電話、倒車沒有顯示燈光等。
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則限縮不予民眾檢舉,且因出現
記點黃牛爭議,警方當場攔檢才記點。而現行法規規定,一年記6點以上,汽車駕駛人可
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課程扣兩點部分,因現行為一年一次,擬改為一年兩次,代表
一年自費參加講習,可以扣4點。
雖然路權團體並不認同交通部還是要把修法內容送進行政院會,但林福山認為,各地方政
府檢討黃線比例的部分,已經處理了,地方政府也找相關團體討論。環境盤點需要一些民
意上面溝通,大家都在做。林福山認為很難得有平台可做討論,理解階段性要求與搭配,
讓安全、應該做的,實務爭議降到最低。
今天參與座談會的團體包含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下一代學生行人路權聯盟、台灣交通安
全協會、機車路權促進會、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和計程車職業駕駛等工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7807398
6.備註:
五點共識
1.完備道路設計規範
2.
3.提供道路合理臨停與停車空間
4.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及相關保護設施完善
5.因道路環境因素導致違規臨停及停車而致機車駕駛人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的情形,
應考量在記點範圍外
汽車繞過違停還是算違規喔 大家開車小心一點
五點共識跟九二共識一樣 沒有一篇新聞能寫得清楚是哪五點 還是是下午五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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