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全民成「交通抓耙子」?苦苓列3點喊取消

作者: aoksc (重出江湖)   2024-03-04 10:16:59
這咖不曉得在供三小
如果要這樣說所有的檢舉像是貪污之類的
難道還要有檢察官還是警察在旁邊盯著才能起訴?
講那麼多
反正民進黨基本上就是想廢除交通法規
那乾脆這樣好了
反對被檢舉或覺得警察開單是擾民的話
還不如連署立法可以簽一個「我是人,我支持交通違規」的合約之類的
簽了之後任何交通違規不管是檢舉或警察舉發通通無效
但只要任何交通意外保險一律不理賠
健保也一毛不出全額自費
肇事導致任何人員傷亡一律兩倍責任
反正違規的人也覺得自己的違規不會造成任何人員的傷亡
所以兩倍責任對違規仔也沒差
簽這條約從此不怕被檢舉
這不是很棒嗎
※ 引述《iam168888888 (射精)》之銘言:
: 全民成「交通抓耙子」?苦苓列3點喊取消檢舉達人
: 引新聞
: (記者林曼/綜合報導)檢舉達人爭端層出不窮,針對為什麼警察不應受理民眾提供的交
: 通違規檢舉,苦苓表達看法。苦苓認為,說好聽叫「警民合作」,其實根本就是「執法怠
: 惰」,而且變相鼓勵人民成為「交通抓粑仔」。
: 苦苓表示,不管是測速、闖紅燈、酒測的儀器都必須經過官方認證檢驗,否則違規檢舉無
: 效,「那麼請問民眾的手機或是行車記錄器有經過任何官方認證檢驗嗎?答案是沒有。所
: 以警方據此提出交通違規處罰根本於法無據,希望立委諸公重視此事、必要時提請大法官
: 釋憲。」
: 苦苓認為,交通違規的處罰目的,是為了提醒用路人遵守規則、維持交通順暢及安全,而
: 民間檢舉魔人,卻會將一些無關緊要的「微違規」事項,例如黃線暫停稍久、變換方向燈
: 時間稍短、或行車中只壓到一點點實線等,均拍照提出檢舉,警方也不管輕重、一律處罰
: ,有違「比例原則」,更造成許多民怨。
: 苦苓感嘆,並非本身權益受到侵害,卻讓人民任意檢舉而且據以處罰,說好聽叫「警民合
: 作」,其實根本就是「執法怠惰」,而且變相鼓勵人民成為「交通抓粑仔」,甚至產生互
: 相檢舉報復的不正常心態,「受害者」有增無減,應該也不是負責任的執政者所樂見。
: 他建議,以後接到民眾檢舉罰單的人都提出訴願,並積極參與連署取消此一「惡法」。苦
: 苓直言,根本都還不是法,應該叫「惡行政命令」。
: https://innews.com.tw/15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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