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管碧玲批「金門撞船案」專報名稱 黃揚

作者: wiwi0526 (wiwi)   2024-03-03 07:04:18
這件事都鬧到要割地賠款,喪權辱國了,
身為主管,不想辦法處理,還在糾結名稱,
更可笑的是,這本來就是撞船事件
不叫撞船案,還要取個文青形態的名稱嗎
上過管理相關課程都知道,危機處理三部曲
一認錯二論述過程三事後修補
結果第一點先死不認錯,第二點過程又謊話連篇
就直接跳到事後賠償,鬧到中國不爽,美國介入
一個簡單事情能搞成這樣,
說要抗中保台也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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