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認同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陳昭姿「

作者: Ahhhhaaaa (果汁肥宅)   2024-03-01 11:48:01
民眾黨陳昭姿、陳智菡都有提出相同的文件,也就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三次
國家報告」的「執行情形」,寫著這樣一段文字:
將大陸配偶來臺取得身分證年限調整為與外籍配偶一致,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係條例第 17 條修正草案,該草案於 2016 年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完竣,尚待立法院
完成立法程序。
具體可以去搜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情形-簽約國根據《公約》第 40 條提交
的第三次國家報告-中華民國 (初編會議版本)。這份報告(2019年10月)的第428項就有上述
提到的這段文字。
https://tinyurl.com/37hrwjws
不過我國應該沒有加入聯合國,也沒有簽約兩公約,只是把兩公約轉為國內法化,簡稱為
兩公約施行法 (兩公約也就是《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
約》);
我國是仿照聯合國方式,每四年一次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台灣審查並且提出國家報告,這
份第三次國家報告就是這麼來的。
但是這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執行情形,上述黃字提到的那段文字根本有問題吧
,根本就沒有更新到現況,兩岸關係條例17條根本就沒有把陸籍配偶改成跟外籍配偶一致
,哪來的立法院初審完竣?
2012年馬政府,行政院院會通過「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
,後來是2016年2月開始審這條修法草案,到這邊為止是正確的:
https://tinyurl.com/mrxmparf
2016年6月13日(立法院綠營68席過半),搜尋一下兩岸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內政委員
會初審,根本沒有通過這項修法好嗎?
我還特地去搜尋「兩岸關係條例第17條修正草案 初審完竣」這關鍵詞:
當時的內政委員會是國民黨黃昭順主持,6/13確實有提出國民黨版本的(馬政府時期行政院
提出的修正草案,讓6年縮短為4年的版本),但是藍綠立委僵持不下、兩度休息之後,直到
法定散會時間五點半,綠委全部離去,黃昭順才和同黨立委林麗嬋及徐榛蔚及書記長林德
福趕回來,6點42分只花3分鐘就宣布完成初審。
這個舉動「引起綠委高度不滿,痛批程序不合法、初審也沒有效力」;
並且6月27日繼續審查相同的修法草案,「在上午朝野僵持、三度休息後,下午內政委員會
用表決方式初審通過民進黨團提案,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仍維持現行6年不變。」
很明顯民進黨立委是反對這項提案的,從2016反對到現在,國民黨的提案並沒有通過。
國民黨和民眾黨要以人數投票表決通過修法是你們的權利,但不要把文件講成民進黨支持
修法,那文件寫的初審完竣大概是指黃昭順當時程序不正確隨便通過的,事實就是後來民
進黨用表決方式就否決提案了,根本不能說民進黨當年有支持這項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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