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虛坪改革方案出爐!林右昌:公設比降至25

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2024-02-29 16:48:00
1.媒體來源:
工商時報
2.記者署名:
林于蘅
3.完整新聞標題:
虛坪改革方案出爐!林右昌:公設比降至25%~30%
4.完整新聞內文:
內政部長林右昌29日宣布虛坪改革方案,未來公設比可降低至25%~30%。林右昌說明兩
大策略:一、改進停車空間,未來停車空間將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並有「獨立產權」
。第二、改進容積計算,將現行應計容積的「電梯」放到免計容積,避免管委會空間浮誇
灌水,同時增訂管委會空間以總容積1%為標準,並保障小基地至少20平方公尺的空間需
求,不足可補差額,但不得超過100平方公尺。
也就是說,未來社區管委會空間將落在6至30坪,不足最小面積的差額可轉入專有面積設
計,透過調派容積,維持總興建面積不變,增加實坪面積、減少虛坪面積,進而降低公設
比。
林右昌說明,為了降低不必要的公共設施和解決虛坪灌水問題,經過不同基地面積和基地
形狀試算,評估改革後公設比可降低5%至10%;但建案基地面積不同,公設比降低效果
會不同,也就是說,未來新建案公設比將可降低至25%~30%
在停車位改革部分,林右昌說,由於現行車位空間不得移轉,開發商將車道以公設方式登
記產權,由所有人平均負擔,導致沒買車位的人也得以負擔車道空間,而有買車位的消費
者,不僅付了買車位的錢,也仍要負擔車道公設。
未來沒買車位的人,將不用負擔車道面積。林右昌說,將透過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推動
虛坪改革,停車空間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並有專有的「有獨立權狀」,可明確區分「
停車空間」和「居住公設」,將停車空間負擔合理化。
林右昌說明,即便停車空間有獨立權狀,但法定停車位仍維持限制於社區內所有權人內移
轉,不得轉售給社區外的人士,以避免產權混亂及居住安全。
另外,在容積改革部分,將透過修正建築技術管理規則,將「一般電梯」從現行的「應計
容積」改為「免計容積」,藉此壓縮原本在免計容積中「管委會空間」的浮濫擴張,並明
定以總容積1%為原則,只能設置20平方公尺至100平方公尺(約6.05至30.25坪)的管委
會空間,讓公共設施回歸實際合理使用。
同時也將增訂免計容積分項標準,引導合理適當公設規模,並維持免計容積比例、增加免
計容積必要項目。林右昌強調,基地大小將是容積和建築設計的關鍵,經過試算,不足20
平方公尺的差額部分,可轉入專有面積,因此,總興建面積不變,但能增加實坪面積、減
少虛坪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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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以後沒買車位的不能去地下室扔垃圾
原來電梯也會吃容積 建築技術規則162條大家都理解錯了
R3hab別再貼廢圖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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