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彰化三姊弟出事路口!交長下令退縮行穿線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4-02-28 13:55:48
: 推 johnny: 原來是闖紅燈.... 36.237.73.115 02/28 10:06
: → johnny: 前陣子還有人帶風向在怪老人 36.237.73.115 02/28 10:06
當這時會覺得沒駕照不是主因,所以照路權判是對的,駕照輕罰即可
不過這根本是兩回事;應該是即使沒出車禍,都必需對無照重罰
因此,沒駕照並不是主因,也不用因此多揹肇責
但本來就該抓去關
不修這條法,怎麼推得動駕照。。。
: → nikewang: 亡國材 59.25.82.215 02/28 10:06
士可殺不可辱,對方錯再多我都不會這樣罵人
因為不平心靜氣,就難以理智討論
: → spzper: 有沒有一種可能太長走到變紅燈? 1.170.76.132 02/28 10:06
https://youtu.be/watch?v=ChNqJJbW-bM
看完這支影片,覺得很有趣
終於有提到'有號誌路口綠燈不必減速'和行人帝王的衝突了
我還是認為,在日本是因為把前提做足了,所以可以相信號誌
但台灣人在抄時,卻顛倒因果,變成'只要抄這條,就會和日本一樣安全'
應該是台灣必需先證明能抄這條才抄吧!
若台灣沒抄這條的環境,因為我們有自己的立法院,我們就可以不抄這條啊!
去規定台灣過有號誌路口仍然必需減速,我覺得不會有問題
因為我們前提沒做足啊
因果,順序,都是要考慮的
想要有號誌路口綠燈不必減速,就該做天橋,或根本別設行人穿越道
或把影片中改進做完,使得行人穿越更安全,然後才不必減速;這叫 施政順序
沒改進前就不必減速,那叫沒那個屁股就吃瀉藥了
整天有人說交通部扛不住壓力,比如計乘車一抗議,紅線就又變可臨停了
可他們有沒有想過,有些事情不是這麼明顯的對錯
比如'有號誌路口綠燈不必減速'這件事,不應該是先進國家有,台灣就非得要有
可是去學習,也的確是朝著先進國家又前進一步
那麼交通部該扛住哪一邊的壓力?
是一定要變成不必減速,還是堅持要減速?
我支持行穿線抬升(好像用這字眼),也就是行人在實體人行道及行穿線之間
不必有高度落差,這樣對行人較為舒適,相對的對汽機車是有高度落差(俗稱饅頭)
因此汽機車會自然減速,不然避震器會受損
不抬升的,就別做行穿線,也就是人車分流
就好像你不會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上做行穿線
想保持車速,就別讓行人進入;這邊很適合做成人車分流
(人與車版本的車種分流;這字眼不好,或說'用路人分流')
車種分流被罵死了,大家一直說該改成車速分流
其實這是口訣化記憶,洗腦了;可以查到車種分流不是完全沒優點
比如腳踏車可能就適合用車種分流分出去,即使車速夠都未必要混流
行人也適合,就算你行人有本事跑到時速六十以上,我也不想讓你跑上國道啊..
: 推 jk808631: 想起來省道歸你交通部管了喔?小孩子現 223.140.186.27 02/28 10:08
: → jk808631: 在還在昏迷不醒你去探視了沒? 223.140.186.27 02/28 10:08
這有趣,我法規不熟,沒做功課,原來交通部還是有直屬的領地
就我查過,即使日本也有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並沒不好,是'台灣的因地制宜'沒做好
然後我就想到,交通部還是應該領一塊地出去做示範道路
到時要說'我做的就是有效果,你們要不要照著學,再去因地制宜',也較有說服力
畢竟交通部員工多少人,管全台灣的路,想想也不合理
即使都切出去給包商,交通部只管審核,審全台灣的路仍然不合理
很自然就會覺得'各縣市有交通局啊,本來就該他們做'
什麼該中央,什麼該地方,應該有法規劃這條線(也許就在地方自治法裡?)
而不是推來推去,因地制宜本來是要給地方彈性,卻變成甩鍋給地方
: 推 shala: 講一動做一動…至少比不動和亂動好 65.49.2.59 02/28 10:08
是,行人帝王條款就是個例子,一做就冒 bug
不過既然開始做了,我也就讚成做久一點
要不然有夠像星爺電影'功夫'裡,星爺被不小心插了一根匕首一樣
'啊,不小心插到你',然後豬隊友就把它拔起來
當星爺覺得痛時,豬隊友又把它插回去 XD
一錯再錯才是痛的,都做了就只好繼續做,做出效果
: 推 lobotime: 肇事一個星期了還沒調查清楚? 36.225.107.127 02/28 10:10
: 推 aika5512308: 終於要做事退縮人行道了 223.139.122.145 02/28 10:10
: → zephyr105: 笑死 出事惹民怨才要改 223.137.151.210 02/28 10:20
我倒是有個餿主意,但我不知是否在做了
舊東西其實早該做,若原本沒做,龐大的工作量誰也做不來
這感覺就好像我們到一家新公司任職,公司成立數十年,但我是菜鳥工程師
公司裡有很多舊產品,很多舊文件,一出事就有人罵我說那是我的責任
於是我天天加班,只想要哪天做完做好,被別人認可
可是舊產品不是出自我手,我不清楚問題在哪
那當然只好等冒 bug 時才優先處理啊
我真正能做好的,就是我所開發的新產品;全權負責,都是我的責任
至於別人開發的舊產品,當然在我就職數年後會有人來罵'都做多久了還沒修好'
但那就不是我開發的,責任是分配給我沒錯,但我不清楚也沒錯
這種時候其實很依賴 QA,你測出問題我就能修,你沒測出問題,就是廣大的市場測試
QA 沒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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