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灣撞死人代價低到離譜,連和解都免了?

作者: apple30 (guiguigk)   2024-02-27 13:14:12
※ 引述《dinhan (ChuChu)》之銘言:
: 大家有沒有注意到,撞死人的代價,低到讓人乍舌?
: 拿我隨便在判決書系統查到的兩個案件來看就好,不僅判決結果讓人覺得失望,而且這

: 個案例裡,肇事者和被害人家屬都沒有達成和解,這不是更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 案例A裡,蘇文鴻的行為導致一條人命逝去,結果只被判了一年。更離譜的是,他和被

: 人家屬之間沒有和解,沒有賠償,沒有任何彌補,就這樣輕輕放過了。
: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PTDM%2c112%2c%e4%ba
%a
: 4%e8%a8%b4%2c68%2c20231004%2c1
: 然後案例B,李慶城撞死人,判了五個月,易科罰金十幾萬解決,同樣沒有和解的跡象

: 這種情況下,被害人家屬的心情和處境,我們能想象,但絕對無法體會到底有多痛苦。
: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CHDM%2c112%2c%e4%ba
%a
: 4%e8%a8%b4%2c47%2c20230926%2c1
: 這讓我不禁思考,我們的法律對於這種重大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是不是太過寬鬆?
: 沒有和解,意味著沒有直接面對被害人家屬,沒有真正的道歉和賠償,這樣的結果真的

: 平嗎?一個人的生命就這樣被輕易忽略,而肇事者似乎也沒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後果。
: 我們需要更嚴格的法律和制度來確保人命的尊嚴,讓肇事者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

: 擔起應有的責任。這不僅是對被害人和家屬的尊重,也是對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
: 台灣的道路安全和法律制度,是時候需要一場深刻的反思和改革了。大家對此有何看法

你是不是不知道除了被判刑的刑事訴訟之外,還有雙方之間的也能打民事訴訟?有沒有拿
到配償主要是看民事訴訟結果的
形式訴訟內和解不成,雙方就可打民事訴訟求償,民事訴訟判決確定也可以強制執行
所以車禍.傷害..基本上新聞上看到的所有東西,加害人要面對刑事的刑事的徒刑跟罰金
(這些是賠給國家),如未完成和解,還要面對民事訴訟內被害人求償:財損跟醫療費用
,還有工作損失跟精神慰問...這才是配償被害人的主要部份
所以你只查刑事判決就說被害人沒得到賠償...是件很搞笑的事,因為刑事的罰金是繳給
政府的,賠償被害人會落在民事的部份,好嗎?
民法第193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
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
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