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抱睡」越線!莽男喊「妳好香」偷摸女私

作者: Supergreen (Hi)   2024-02-24 17:27:46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李隆揆
3.完整新聞標題:
「抱睡」越線!莽男喊「妳好香」偷摸女私密處 挨告吃9個月牢飯
4.完整新聞內文:
賴姓男子先前上網與女子相約到台北市某旅館「抱睡」過夜,試圖越線發生性關係,對女
子稱「妳好香」,隔著衣物用下體摩擦女子臀部,並伸手觸摸女子隱私處,直到對方持續
制止才罷手;女子事後不甘受害提告,檢警介入起訴賴男,法院近日審結依強制猥褻罪判
賴男徒刑9月。
據悉,「抱睡」是近年新出現的交友型態,孤單寂寞的單身男女會在交友軟體上相約同床
聊天入睡過夜,理論上不包含發生性關係,相較「約炮」單純,但仍具有後續交往發展的
可能性。
檢警調查,賴男2021年底在網路社群軟體上約女網友「抱睡」,兩人12月17日中午先到台
北市大同區一間早餐店吃早午餐,再到中山區林森北路某旅館內開房間「抱睡」。
賴男明知「抱睡」活動僅包含同床睡眠、休息,過程中僅可擁抱,不包含猥褻或性交行為
,仍對女子說「妳好香」、「身體跟影片一樣好色情」、「有沒有感覺到」等,同時伸手
探入女子長裙,隔著內褲觸摸女子陰部,又隔著胸罩觸摸女子胸部。
女子伸手撥開賴男的手並出言制止「不要這樣」,賴男還問「妳看我都硬成這樣了」、「
誰睡得著」、「妳不想要嗎?」又隔著衣物用生殖器摩擦女子臀部,女子一路退到床邊,
趁隙用手機傳訊友人求救,友人獲悉後來電,女子藉故離開,就此脫困,事後不甘受害,
向案發轄區中山警分局報案提告。
賴男到案供稱,確實有與女子相約「抱睡」,但無強制猥褻行為,相約「抱睡」時未明訂
什麼事情不能做,當天是主觀上認為女子有意發生性關係,所以有肢體接觸「試探」,女
子制止後就沒有再繼續觸碰對方。
賴男律師指稱,女子在網路上販售自己的私密照,賴男購買6支影片,女子同意與賴男「
抱睡」,兩人在旅館裡完澡躺在床上聊天,以一般正常男性想法,賴男與女子肢體接觸主
觀上無強制猥褻故意。
法官認為,女子事前已告知賴男「不要發生性行為」,賴男仍違反約定,女子友人也證稱
,女子案發時傳訊求救,事後也因賴男行為感到恐懼及憤怒,且賴男事後有在社群平台上
發文道歉並坦承沒有信守承諾,賴男對於約「抱睡」失約踰矩等應屬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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