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基隆市地政事務所證實 市府申登2到4樓

作者: 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   2024-02-24 11:38:19
→ thisisapen : 自己出資興建建物就是原始取得,怎麼 會是債權關係
原因應該是這樣
從OT合約的角度 出資方是大日公司
至於大日公司的錢是哪來的
並不關基隆市府的事
所以究竟是NET直接幫大日公司蓋
還是NET借錢給大日公司蓋
這兩者應該是不一樣
照理說NET並不是契約方 沒有甲方的同意
根本不能取得建築許可 所以沒理由主動出資
有可能是轉一手用借錢的方式給大日公司
才會被認定是債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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