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不只東岸廣場!基隆博愛停車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4-02-23 13:44:57
※ 引述 《applewolf (K4)》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獨家/不只東岸廣場!基隆博愛停車
: 時間: Thu Feb 22 12:54:07 2024
: 謝市府應該說明清楚的是他們算的六千多萬
: 固定租金1500萬這個應該沒得跑
: 增額租金權利金的算法到底是怎麼抽
: 所謂的媒體回饋金又是什麼?
: 是實際付錢給市府還是叫廠商要花多少錢在媒體行銷上?
其實算法沒那麼複雜。
謝國樑的主張是
固定權利金 1500萬
變動權利金 2200萬
土地租金 1155萬
媒體回饋金 1920萬
合計 6775萬
先從媒體回饋金1920萬來說,這個應該就一開始側翼打的輿情費2000萬。
https://i.imgur.com/YbZHjbe.png
不過你把具體條文「為因應契約期間之輿情反映、科技發展、政府政策及其他提升服務品質
措施,
民間機構應於許可期間內編列」這整段丟Google,就會找到一堆別的縣市以前的合約。
包括2020年基隆市在另一個停車場委託經營標案的合約:
https://i.imgur.com/HWIZdJf.png
因為促參資訊平台上的文件不知道為什麼找起來大半都連結失效,
現在很難直接找到大日的簽約文件,
但既然林右昌時期的標案有這條,那大日在東岸的合約應該也一樣有,只是金額不一定一樣

就我所知範圍,全台灣大部分OT、ROT標案都會有類似的要求編列經費,
主要用以配合政府做的各類宣傳計劃。
而大日承租時期的金額內容,參考基隆市自己的政績說明健保,
https://i.imgur.com/pcJXQ1b.png
https://i.imgur.com/2X4A48c.png
大日承租時期
固定權利金 3418萬2000
變動權利金 44萬7784
土地租金 1631萬8000
合計 5094萬7784
與之對比的微風承租內容拔出媒體宣傳費
固定權利金 1500萬
變動權利金 2200萬
土地租金 1155萬
合計 4855萬
土地租金部分,按照促參法第15條規定,
興建期間按該土地依法應繳納之地價稅及其他費用計收租金;
營運期間按國有出租基地租金計收標準6折計收,
而「國有出租基地租金計收標準」的規定,
是國有出租基地一律依照土地申報地價年息百分之五計收租金,
那麼這個土地租金依法是申報地價年息的3%,屬於法律規定不是地方政府可以隨便突破下限
,所以雖然不知道為何少了快500萬不過先放一邊。
單看權利金部分:
大日承租時期
固定權利金 3418萬2000
變動權利金 44萬7784
合計 3462萬9784
微風承租時期
固定權利金 1500萬
變動權利金 2200萬
合計 3700萬
又,謝國樑這個2200萬是以年營業額12億估算,
這個變動權利金計算是1億以下的部分收1%(100萬),1~3億間的部分收1.5%(300萬)
3億以上部分收2%,
因而12億營業額會收100+300+1800萬=2200萬。
可是目前東岸營業額據稱是7.2億。
https://i.imgur.com/Bik9mh1.jpg
用7.2億算的話變動權利金是100+300+840萬=1240萬,
換句話說就是如果微風沒本事提高營業額到12億只能維持7.2億的話,
權利金收入是1500+1240萬=2740萬,較大日時期3462萬短少722萬。
要維持與大日時期近3500萬的權利金的話,需要營業額達11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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