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帳戶突多500元 台南男「有錢就領出來花

作者: msis20 (Hi~)   2024-02-22 21:27:41
※ 引述《emperor (派蘿派蘿得第一)》之銘言:
: 媒體來源:ETtoday
: 記者署名:黃翊婷
: 完整新聞標題:帳戶突多500元 台南男「有錢就領出來花」慘關1年2個月
: 完整新聞內文:
: 女子A去年因誤信不實廣告,匯款500元至詐騙集團提供的帳戶,事後發覺上當,氣得報

: 並決定提告。而帳戶主人馬姓男子聲稱自己不知情,只是因為帳戶裡面有錢,就領出來

: 用,但他的說詞並未獲得台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依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

: 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
: 判決書中記載,A女去年2月間在瀏覽IG時誤信不實廣告,以為有居家賺錢的管道,於是

: 過LINE與「業者」聯絡,對方聲稱要先支付押金避免棄單,她便匯了500元至指定帳戶

: 後來發現遭到詐騙,隨即前往警局報案。
: 而帳戶主人馬男到案之後辯稱,自己確實在A女匯款隔天前往超商領錢,一共領了1萬30
00
: 元,但他不認識詐騙集團,也不知道被害人為什麼要匯款給他,只是「因為有錢就提領

: 來花用」,他的帳戶應該是被盜用了。
: 然而,台南地院法官認為,馬男自稱沒有將帳戶、金融卡交給他人使用,若此話屬實,

: 騙集團又是如何取得他的帳戶資料,況且若是帳戶遭盜用,一般人發現帳戶內突然多出

: 筆錢,必然會感到困惑,接著報警或聯絡銀行處理,不可能明知錢不是自己的,還領出

: 花用殆盡。
: 法官表示,由此可見,馬男不僅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自己應當也是詐團成員之一

: 考量到他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但此案被害人僅損失500元,最終依以網際網

: 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 完整新聞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222/2686906.htm
: 備註: 詐騙五百萬會不會比較輕
https://i.imgur.com/pfwjsHE.jpg
看判決應該是人頭戶,不知道為何會認為是詐團共犯(通常人戶頭是判比較輕的幫助詐欺/
幫助洗錢),不太懂本案的法官跟檢察官怎會如此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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