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

作者: bulden (bulden)   2024-02-19 14:43:55
※ 引述《oylq2000 (oylq2000)》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
: 時間: Mon Feb 19 13:11: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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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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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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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署名:黃靖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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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標題: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母「賤價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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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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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基隆東岸商場與NET的產權爭議延燒多日,基隆市長謝國樑今
: (1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喊話前市長、內政部長林右昌出來講清楚。林右昌表示,謝市府
: 在東岸招商過程中,把基隆「金雞母」東岸商場賤價委商、過程黑箱、手段粗暴,才會引
: 起這麼大的爭議與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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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右昌今日中午受訪表示,謝國樑與NET的爭議,主要是謝在東岸招商的過程中,把基隆
: 的「金雞母」東岸商場賤價委商,且過程黑箱、手段粗暴,甚至下架所有基隆市府公開資
: 訊,並關閉臉書,不回應民眾質疑,才會引發這麼大的爭議與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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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右昌批評,謝國樑是現任基隆市市長,其所言、所行做得不好,丟的是所有基隆人的臉
: ,希望謝能妥善處理爭議與問題。
林市長任內
停車場統包給大日集團,簽了5+3+2 的 OT合約
但是大日集團被抓到賄賂林市府官員(別的停車場)!
https://taiwanreports.com/archives/681354
大日集團失去了最後+2的議標權。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5181
市府(林右昌主政時期)跟大日,簽了OT 5+3+2。
大日和NET簽了ROT十年合約(NET出錢改建整棟大樓)。
市府(林右昌立政)默認了這個合約。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5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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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謝國樑質疑林右昌擔任基隆市長任內,刻意造成產權模糊空間,未進行產權登記。林
: 右昌指出,謝國樑今日記者會的內容很離譜且自打嘴巴,謝自己也說,今年3月初就能完
: 成產權登記,代表產權登記根本不是問題,問題爭議點應是,謝市府若去年決定不與現任
: 廠商續約,有至少半年時間去處理產權登記,「為什麼那時候不處理,要等爭議發生之後
: ,現在再來處理?」
先說產權是誰的?
民法第811條規定:「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不動產所有人,取得動產所
有權。」
最高法院92年度台抗字第338號民事裁定:「按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
一人者,為從物;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分別定有明文
,故在查封時已成為不動產之從物者,該從物亦在拍賣範圍內,由拍定人取得該從物所有
權,執行法院應予一併點交。又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不動產所有人取得
動產所有權,民法第八百十一條亦有明文規定,故主建物附加之增建物如無獨立出入口,
不能為獨立使用者,應屬主建物之附屬物而為主建物之一部分,可併就該增建物為執行,
而由拍定人取得該增建物之所有權,執行法院亦應予一併點交。」
合約書:
https://imgur.com/LyQySGi
https://imgur.com/JTgw39f
https://imgur.com/TeBNrZg
林右昌應該不會忘記,這份合作同意書上的用印吧。
怎麼還在扯產權的問題呢?
:
: 林右昌表示,他任內訂定5年加3年加2年的優先續約規劃,保留讓每一任市長都能與廠商
: 評鑑,重新決定是否續約,而在他任內,由於東岸促參案甚至得到財政部獎項,是優良廠
: 商,當然會與廠商續約,沒有產權登記的急迫性,且市府日前記者會也說過,不是產權不
: 能登記,而是在稅金上兩造有些爭議,所以未完成登記。
林右昌這裡的廠商是指主富還是大日?
大日現在有弊案喔!
林右昌是不是忘了營運轉移案的簽約廠商是大日?
:
: 林右昌指出,去年謝市府給廠商的評鑑為優良,若依照原本合約精神,原本的廠商可以優
: 先續約,但是謝市府卻拖到今年重新招標時,推翻去年的評鑑結果,並在招商前更動招商
: 內容與條件,才會引發這麼大的爭議。
如果依合約內容,大日現在涉及弊案,那大日算不算優良廠商?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958037
NET連三次提出假處份了,結果都被法院撤回?
如果這麼有爭議,為什麼法院會三次都撤回NET的假處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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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林右昌指出,在他擔任市長任內,基隆東岸的固定權利金至少為5050萬,變動權利
: 金市府會向廠商抽超額利潤的一半,而如今經過7、8年經營後,固定權利金據市場估計至
: 少要增至7、8000萬元,卻被縮水為1500萬,而較差的招商條件、投資金額,基隆市府開
: 出的契約期限卻是20年,並加上10年優先議約權,促參時間的重要精神是,要有相對應的
: 投資,才需要這麼長的回收期,這是社會大眾最質疑的部分。
:
: 新聞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582780
:
: 固定權利金據市場估計至少要增至7、8000萬元,
: 卻被縮水為1500萬元。
: 這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https://www.klcg.gov.tw/tw/tourism/2624-281930.html
其實應該要一併公佈和微風的合約,才能讓人民知道改由微風經營的利弊!
一堆證據都在告訴你,產權就是基隆巿政府的。
一堆說產權搞不清的,怎麼不去查查法規呢?
看起來是大日框主富簽約,結果自己和巿府的弊案未被續約,連帶影響了主富的營運權
,那主富怎麼不去和大日吵這期間的損害賠償呢?
如果主富有和基隆巿政府簽任一ROT,快把證據提出,快給謝國梁一槍斃命的證據。
https://imgur.com/5GL4i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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