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剩92個月!軍醫官想提前退伍 國防部要他

作者: u038321971 (EasonPAL)   2024-02-11 12:30:18
這個案子其實我有稍微研究一下,當時江啟臣委員也函詢過國防部,國防部也就拿一個毫
無關係的大法官釋字來敷衍過去了。其實蠻可惜的,這個案子其實我提供我的觀點,希望
大家可以對這件事情有點不同的角度去看待。以下文長:
首先,當因為軍士官沒有一個主動申請退伍的退場機制,只能由國防部審核不適服,才能
賠錢退伍,所以當時洪慈庸以及其他國民黨立委就針對這件事情修法,讓軍士官可以主動
申請退伍,但是如果任期未滿申請退伍的賠償金數額,授權給國防部制定。
但是國防部不知道腦袋是不是被狗幹到了,針對醫療體系的軍士官制定訓練費15倍的賠償
數額,不僅是醫官,還包含護理、公衛等專業,全部都是15倍。重點是,這個賠償機制居
然包含已經入伍的軍官,但是當時已經任官的軍醫在進軍校前,「沒有跟他說過要賠15倍
、沒有跟他說過要賠15賠、沒有跟他說過要賠15倍」,就突然國防部表示要離場可以,先
賠15倍。更可笑的是,這件事情被江啟臣委員函詢過後,加上國防醫學院招生名額不足,
所以招生時又把賠償數額改回4倍,跟其他專業一樣,但是其他已經入伍的軍醫,不好意
思,你們還是15倍。講白一點,這賠償15倍的機制,完全沒有什麼正當理由,國防部爽就
好。
再來,軍醫院的醫療品質,大家是有目共睹的爛(榮總除外,他不隸屬於軍醫局),腳趾
頭骨折進去,整隻腳截肢出來,這種事情肯定當過兵的人多少都有耳聞過,這種傳聞恐怕
不是誇大。軍醫院草菅人命的事情,各位如果身邊有認識軍醫的可以去問看看,當時我做
研究的時候聽過體系內最扯的一件事情,就是心肌梗塞的病人來,當時的急診室主任(官
拜上校)不想做心導管,直接打溶血劑給病人,要他待在急診室,隔天再來看,這個主任
也不給其他醫生做心導管,也不給他轉院,隔天還沒到病人就掛了。這種事情屢見不鮮,
問題在軍醫的體制下,上命下從,長官做出違反醫療四大原則的事情,下面的小軍醫根本
不能反抗。
所以在這種環境下,萌生離開念頭的軍醫早就不在少數,這個環境就是劣幣逐良幣(整個
國軍都是),在軍醫的世界裡,醫術好壞已經不是重點 ,而是誰的官階大才是重點。整
個情況恐怕國防部、軍醫局心裡有數,但他們也不願意讓現有的軍醫離開,只能制定15倍
的賠償機制,讓退場機制看得到吃不到。
有些人肯定覺得,啊你醫師這麼會賺錢,國家培育你們花這麼多錢,賠個幾千萬很合理的
吧?但實際上在軍中的世界裡,培養一個飛官才是最花錢的,退伍出來也是最賺錢的,再
加上他是我們國軍最有戰力的兵種,他們的退場機制,也才四倍 (所以我說退場機制是
國防部爽就好,不是講講而已)。也就是說,剛入伍的飛官跟軍醫,直接不幹了,飛官大
約賠1600萬;軍醫要賠3000萬。就算醫師很賺錢,這種賠償數額醫生也需要花大約10年甚
至更長的時間償還,這些時間根本在空轉。
最後後面分享一下心得,當時研究的時候,這些軍醫其實都蠻有意願賠償,但賠償數額一
下來,八九百萬,甚至破千萬,很多軍醫直接不敢離開,畢竟當時會進國防醫學院,大多
數家裡情況不好,不能讓他們重考或是支持他們唸一般醫學院,如果再加上賠償金額,無
疑雪上加霜。而且軍醫的工作環境很糟糕,每天擔心受怕還常常被自己的良心譴責。但是
這些軍醫又離不開,我個人是蠻同情他們的,社會上的精英份子被國防部搞得跟狗一樣。
這篇文章並沒有要說服各位鄉民一定要吃支持軍醫反對國防部,而是提供一個不一樣的角
度給各位,給各位供參。
以上所述,均有理有據,歡迎國防部來告我。
※ 引述《pocky100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三立新聞
: 2.記者署名: 楊忠翰
: 3.完整新聞標題: 剩92個月!軍醫官想提前退伍 國防部要他賠1479萬元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市1名邱姓少校,原應服役至2028年,卻在2020年申請提前退伍,經國防部軍醫局
核?
: ,邱員應賠償1479萬餘元;但邱員認為金額過高提起訴訟,並聲明他只願意賠償195萬
餘?
: 一審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二審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 據了解,邱員是在2005年考進國防醫學院醫學系,並於2012年畢業,依規定應服役14年

: 26年才能退伍,加上他前往三軍總醫院接受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臨床實務等訓練,理

: 役至2028年。
: 2020年間,邱員以生涯規劃為由,申請提前退伍,經軍醫局核算後應賠償1479萬1456元

: 員卻拒簽提早退伍賠償金切結書,反而自行製作「拒絕填具記載自願受強制執行還款切

: 聲明書」;軍醫局召開人事評審會議,認定邱員申請書與規定格式不符,因此決議不受

: 退伍案。
: 邱員不滿提起訴訟,並主張賠償金額過高,違反平等、比例等原則,請法官判他給付19
5?
: 998元後即可退伍。
: 一審法官認為,賠償總額為3135萬1455元,邱員應服役195個月,未服役期為92個月,
軍?
: 按比例計算,賠償金額為1479萬1456元,符合服役條例及退賠辦法規定,邱員未簽賠償

: 書,等同未達提前退伍要件,軍醫局據此否決其申請,並無違誤。
: 法官指出,招生簡章已載明賠償事項,邱員可預期提前退伍應負擔之費用,而且只要付

: 可走人,並未侵害財產權及職業選擇自由,軍士官退伍必須考量國家培育成本、整體戰

: 護及部隊組織穩定性,並非是單純賠償問題,因此國防部訂定的退賠機制合理。
: 法官進一步舉例,衛福部公費醫師畢業後,倘若未履行服務義務,衛福部將會保管醫師

: ,直到完成服務年限後才能取回,還要依比例賠償4倍罰款,反觀軍醫並無扣照機制,
只?
: 高違約賠償之倍數,藉以確保國家整體戰力。
: 北高行認為,邱員欲申請提前退伍,必須遵守相關規定,軍醫局處分無違誤,因此判他

: ;邱員不滿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表示,退賠辦法第3條明定提前退伍應賠償的範圍及倍
數?
: 額明確,剩下來就是邱員是否願意賠償之問題,此為個人生涯規劃選擇,並未強迫邱員

: ,認定軍醫局處分無違誤,因此判邱員敗訴,全案確定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425528
: 6.備註:國防醫學院跟軍醫院甘五八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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