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ROT合約的究竟精神是什麼?
是政府誘騙廠商投資新建/增建
時間到了把廠商的資產占為己有嗎?
不是這樣吧
特許營運的意義就是
讓廠商在營運期間收回投資的成本
所以時間到了自然願意同意資產收歸國有
舉例來說高鐵是BOT
特許營運是35年
交通部看高鐵應運困難
為了幫助企業還延長特許營運到70年
讓高鐵回本之後才收歸國有
ROT合約一般特許營運也是20年以上
視情況還可延長特許期
也是為了協助廠商回本讓政府民間雙贏
NET今天吃虧在於
一開始的OT合約不牽涉增建所以特許期只有5年
還需要續約變成10年
但實際上有增建狀況
這個特許期已經是不利廠商了
結果政府還硬要縮成8年
原因還不是NET本身的過失
這明顯就是與民爭利
蓄意陷NET投資虧損
如果今天交通部抓高鐵的小辮子
說要把特許期縮成20年然後收歸國有
你看高鐵會不會跳起來說政府強盜?
NET沒有投資促參的經驗
還遇到基隆市府這種刻意佔廠商便宜的政府
縮短特許營運還拿著合約說你的資產必須轉移
不從就是警察介入強制換鎖
完全沒有法院命令凌駕司法之上
這樣還有人想要護航政府除了收錢我是想不到其他理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