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不只是iWin,而是兒少法已修法要禁動漫了

作者: kinda (天天)   2024-02-05 23:45:33
八卦是111年1月三讀時還是「性交猥褻行為的圖畫」
各黨的提的版本都一樣
後來委員會上才改的成「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
111年3月會議記錄pdf:
http://tinyurl.com/yvbtr69u
https://i.imgur.com/vLSfia0.jpeg
參與修正的委員:
https://i.imgur.com/TiZaAKh.jpeg
我不懂法律,請問這種修改不用全院三讀表決嗎?
有沒有掛?
※ 引述《duesenberg (Duesenberg Model SJ)》之銘言:
: 轉自c_chat:
: 轉載自DCard: https://www.dcard.tw/f/acg/p/254605031
: (有稍作增刪)
: 就不討論滑坡到言論自由,違憲之類的了,但就這個法條討論
: 有理解錯誤的地方歡迎討論,同時也歡迎轉載到 ptt/巴哈之類的論壇
: 參考這個法條修正: http://tinyurl.com/484frahb
: 去年就修法完畢了。只是最近才開始執行
: 違法的定義是「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
: 品」
: 兒童的定義: 18歲以下
: 色情的定義: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
: 我覺得問題的關鍵在根據現有的法律,何作品中青少年是不可以有情慾相關表現的,擦邊
: 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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