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不只是iWin,而是兒少法已修法要禁動漫了

作者: tupolevtu160 (Tupolev TU-160)   2024-02-05 18:46:21
※ 引述《duesenberg (Duesenberg Model SJ)》之銘言:
: 轉自c_chat:
: 轉載自DCard: https://www.dcard.tw/f/acg/p/254605031
: (有稍作增刪)
: 就不討論滑坡到言論自由,違憲之類的了,但就這個法條討論
: 有理解錯誤的地方歡迎討論,同時也歡迎轉載到 ptt/巴哈之類的論壇
: 參考這個法條修正: http://tinyurl.com/484frahb
: 去年就修法完畢了。只是最近才開始執行
: 違法的定義是「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
: 品」
: 兒童的定義: 18歲以下
: 色情的定義: 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
: 我覺得問題的關鍵在根據現有的法律,何作品中青少年是不可以有情慾相關表現的,擦邊
: 也不行
: ===================================
: 先不討論間諜家家酒、葬送的福利連之類,只有少數人覺得色情的爭議的作品。
: 就討論動漫中的一個大分類: 戀愛喜劇
: 戀愛喜劇,或是後宮向作品,以下通稱戀愛喜劇。在此類作品中,通常會有擦邊內容。
: 雖然沒有直接的裸露或性行為,但我們不得不承認這些擦邊行為(如梨斗摔/福利鏡頭等等
: )就是為了引起情慾而構建,這是沒有爭議的。
: 然而根據現有的法律,就算沒有裸露任何作品中的青少年是不可以有情慾的
: 間諜家家酒,葬送的福利連,可以說情慾成分不明顯。
: 但出包王女/惡魔高校/鶺鴒女神/天降之物/魔法老師等等,就都是明確的違法作品了
: 同時符合 高中生以下+擦邊行為(足以引起性慾) ,大概 1/3 的動畫會被禁吧。
: 因此所有的後宮動漫,部分奇幻,校園,戀愛喜劇,都違法了
: 如果這條法律不修並且嚴格執行,只能說一個時代結束了
: ===================================
: 還有就是不用吵圖畫的定義,上面網址的「異動條文及理由」點進去,就擺明寫了: 「因
: 觀看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行為之素描、漫畫、繪畫等色情圖
: 畫,致進一步侵害兒童或少年。」
: 虛擬人物和自然人也有解釋
: 因為「異動條文及理由」點進去就寫了「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
: 恥行為之素描、漫畫、繪畫等色情圖畫」
: 雖然不是直接剝削自然人,但是看了這些作品會「致進一步侵害兒童或少年」
: 這邊就關連到自然人了,所以違法
: 但這個部分不在法條正文裡面,而是在異動理由裡面。我相信他也是有一定程度的法律效
: 益的
: 我不是法律系的不是很肯定,等一個法律系的解釋一下
: 新聞說「衛福部 3 月會與法律學者、兒少團體「iWIN」等討論,制定更加明確與清晰的
: 判定標準」,目前看來應該也是往這個的方向進行,不太樂觀。畢竟法律就擺在那邊
: 動畫瘋這樣的平台大概也得搬家。買台灣授權,但是伺服器放日本
: 順帶一提存手機電腦也犯法,只要持有就是一萬元以上罰款+沒收設備
: 建議刪一刪或是遷移到國外的雲端吧
我倒是很好奇,如果台灣這麼亂搞,那不就一國兩制的香港還有澳門到時候會比台灣的處境還要寬鬆,一國兩制至少不會封禁ACG啊?民進黨還真的不怕到時候有越來越多人開始支持一國兩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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