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求職竟誤入地獄!她遭逼演活春宮 他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1-28 12:02:16
: → tetani: 這種事情怎麼可以和解?不是一堆公訴罪? 61.227.160.219 01/28 11:40
: 推 rinatwo: 這就是字詞的不正確了 用賠償應該更適當 123.205.174.216 01/28 11:40
: 推 wwl0909: 這也能和解 告訴乃論? 49.216.93.142 01/28 11:41
: 推 smallpig003: 請正名 「當事人被和解」 125.228.1.105 01/28 11:54
: 推 Ultramarine: 說個笑話 司法改革 150.116.162.57 01/28 11:56
一碼歸一碼吧
和解是和解 刑事的部分還是照樣判阿
只是法官會審理和解情狀而決定該判多重
就像車禍撞死人 和解與否對於你要關多久或是可以緩刑影響很大
因為講最實際的
和解好歹你還能拿到一些錢
不和解對方就算被關很久 對於你的身心傷害又能怎樣呢?
傷害你的是無良89 他關五年跟關十年來說哪有差
把他的刑期變現 某種程度是對被害者相對有利的作為
當然旁邊喊燒的鄉民可能不能理解
但其實自己設身處地當被害人就知道
不是錢太香 而是你堅決不和解 人家也不怕關 連最後的補償都沒了不是更慘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