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7次酒駕、超速等違規 酒吧老闆不甩罰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24-01-27 10:54:26
1.媒體來源:
華視
2.記者署名:
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3.完整新聞標題:
37次酒駕、超速等違規 酒吧老闆不甩罰款 執行署1招反制
4.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一名36歲的張姓男子,去年4月被警方攔檢,發現酒測值超標且是再犯,被台北交
裁所開罰9萬元,還被吊銷駕照,後續又有超速、違停、未繳停車費等行為,交通違規累
積高達37次,13萬3,500元的欠款也不繳。該案移送至士林分署處理,但士林分署只扣押
到6500元存款,最後發現他有南港的房子出租,決定前往查封。張男得知後,趕緊和父親
帶著現金繳清,事件才落幕。
據了解,36歲的張男去年4月18日凌晨4點,開車經過中山區農安街一帶,恰好遇到警方攔
檢,被發現酒測值超標且為再犯,遭台北交裁所開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然而,張男似
乎沒學到教訓,還超速、違停、未繳停車費,也沒做定期檢驗,累積高達37次交通違規,
全部罰鍰相加,共欠13萬3,500元,但張男置之不理。
交裁所從去年10月起,將案件陸續移送士林分署執行,士林分署收案後,陸續執行張男多
家銀行存款,僅扣得6,500元,顯然無法償還欠款。士林分署追查,發現張男2022年獲贈
奶奶給的南港區中南段房子,並出租給日式餐廳,每月租金收入有4萬元。
因此,執行人員本月24日查封該屋和租金所得,還與交裁所人員一同至現場張貼封條。張
男一得知房子被查封,擔心影響店家承租意願,而損失租金收入,當天下午5點就和父親
至士林分署,帶著13萬3,500元現金繳完所有罰鍰。
張男跟書記官說:「去年酒駕是因為好心載酒吧客人回家,當時自己雖有喝酒,但覺得很
清醒才決定送醉客回家,結果被警察攔檢,因自己從事酒吧業,常勸客人喝酒不開車找代
駕,當天卻做了錯誤的示範,當下也想讓客人知道酒駕會有什麼後果,所以就接受酒測了
」,也保證以後不再酒駕,以免害人害己、傷了荷包。
士林分署確認張男繳清全部罰鍰後,隨即以電子公文函請地政機關塗銷查封登記,並請張
男自行除去封條,同時撤銷扣租命令,全案順利落幕。
※飲酒過量,有害(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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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不見棺材不掉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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