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挑釁不犯法是不是很爽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4-01-21 06:39:07
※ 引述《d995511 (flcl)》之銘言:
: 就像是免死金牌一樣
: 瘋狂的挑釁你 搓你 嘴你
: 弄到對方動手打你
: 嗚嗚嗚 打人就是不對
: 是不是要修個法啊啊
認真講 是真的有需要修法
有2個方向 選1種就好:
1.挑釁也算違法
2.被挑釁而打人不犯法
因為
現代人抗壓能力低 或者說 不再像以前社會奴性
以後這種事 只會越來越多
另外 我要對那些 一直喊著 "暴力就是不對" 的左膠們說
其實你們是因為 從小就被國家這樣教育
你們自己也沒去看看外國情形 所以你們就一直這樣想
我自己也是從小受台灣教育長大 但差別是
我比較有自主思考能力 而且喜歡研究其他地方的風土文化
所以我認為 暴力 本身就是人性的構成元素之一
應該適度的開放一定程度的暴力
宗教的七原罪 就有一項叫暴怒
舉例來說
在美國 你吃麥當勞被燙到 可以提告求償
但是在街頭跟人打架 沒人在跑法院的啦!
你去挑釁人 然後被打 警察只會阻止打鬥 不會抓任何一方進警局
如果你提告 還會被警察跟法官瞧不起
因為人家社會風氣 就是允許適度的暴力 當作一種社交元素
但台灣卻像潔癖一樣 把暴力說得生人勿近
根本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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